欢迎访问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市场主体的公告

   2025-06-06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典当”“民间资本等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或具有金融属性字样,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金融业务。现将我市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进行公告。

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要及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或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涉及地方金融组织或具有金融属性的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相关金融业务。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选择与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企业合作时,认真查验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确认从事金融业务是否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除银行机构外,任何地方金融组织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如发现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公司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联系


兰山区0539-8057821

罗庄区0539-8246287

河东区0539-8386919

郯城县0539-6229177

兰陵县0539-5120702

沂水县0539-2275015

沂南县0539-3226009

平邑县0539-4212086

 0539-5220026

蒙阴县0539-4820626

莒南县0539-7218968

临沭县0539-6211089

高新区0539-7958670

沂河新区0539-6011607

临港区0539-7666016


附件: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市场主体名单


临沂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66


分享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