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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普法】捂紧你的钱包,非法集资其实离你很近!

   2025-09-28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化、网络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升级,新型案件带来新挑战。

案例详情

2014年10月,林某某和秦某某夫妇(二人均另案处理)注册成立了宜昌市某商旅酒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大众发送广告传单、组织讲课、实际考察等形式,承诺在一年期限内支付月息20%的利息为诱饵,使社会大众相信该公司实力并投资该公司。

2015年6月,林某某委派该公司工作人员谭某到黄石成立分公司,以扩大吸收公众资金的规模。谭某在黄石市黄石港区赛玛特12楼租用办公场所,注册成立宜昌某商旅酒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谭某在黄石本地招收了财务人员,吸收资金的销售人员为林某某委派。

谭某按照林某某的指示每月给销售人员下达任务指标,一方面采用总公司的方式进行宣传欺骗黄石本地老年人;一方面通过承诺购买该公司基金和旅游住宿消费的方式投资即可得到利息回报这两种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自黄石分公司成立至2016年7月底案发,共计在黄石非法吸收144余人的资金,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77余万元。

受理案件后,该院刑事检察部的案件承办人为查清此案的具体犯罪数额,于2017年1月6日、2017年3月21日两次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每一名受害人的投资金额及损失金额,为此在审查过程中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时限,依法维护了每一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警示

大家需要积极主动丰富金融风险知识,培养理性投资理念,强化投资风险意识,切实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冷静面对理财广告。同时,一旦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公司或人员,应当及时报案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材料,形成一股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合力。

来源:湖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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