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专题栏目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金融普法】“共享养老”背后竟是惊天骗局!承诺5%高息,非法集资8000万元

   2025-11-26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专门盯着老年人的养老钱,打着养老服务、高息返利的旗号设下骗局。他们常在医院、公园等老年人聚集的地方,用发传单、送礼品等方式吸引注意,并许诺远高于银行的收益。这些看似诱人的项目,实际上都是掏空钱袋子的陷阱,最终往往血本无归。

案例详情

2017年11月开始,常州市天宁区某养老中心推出“共享型”会员养老项目,组织多名业务员在医院、菜场、公园等地,通过发传单等方式针对老年人公开宣传,许诺到期可返还本金,若不需要入住,可以委托该中心租赁床位,并以5%左右的比例返现,引诱众多老年人购买该项目。截至2022年12月,该养老中心共计吸收615名老年人资金8066.99万元,造成损失6772.65万元。

刘某某、吴某某在经营养老中心过程中需要资金周转,二人明知该养老中心无开展融资等金融业务资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仍推出“共享型”会员养老服务项目,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非法性、利诱性、公开性特征。

案件处理

2023年10月6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以某养老中心、刘某某、吴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28日,天宁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分别判处养老中心罚金50万元,刘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七年,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均提出上诉。2024年7月23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警示

养老服务领域已成为非法集资的高风险区。一些机构以“共享养老”“床位租赁”等名义,通过承诺远高于银行利率的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大量资金。这些项目往往缺乏金融业务资质,资金运作不透明,存在极高的兑付风险。

面对此类养老投资项目,请务必保持警惕:首先要核实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与批准文件;切勿轻信“高收益、零风险”的承诺;对于在公园、医院等场所开展的宣传推介活动要谨慎辨别;在签署合同前务必仔细审阅条款,明确资金去向。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请立即向监管部门举报,切实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来源:中国经济网

分享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