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山东省银行代理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山东保监局通过加强事前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事中合规管理、行业自律,事后内部审计、自律检查、监管检查等工作,建立起注重本源治理、长效治理的综合性银保市场监管体系,收到显著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费用管控管理行为
山东保监局以2010年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编制了《山东保险监管制度汇编》,总结整理了历年来保监会、保监局出台的重要监管制度,并逐项明晰制度执行标准。为加强制度执行督导,他们结合现场检查、机构验收、非现场监管等日常性工作,跟踪制度执行情况,对监管制度掌握不熟练、未结合监管要求补充内控制度的机构,在问题处理、验收结论以及分类监管测评中,体现惩罚性意见。
针对部分公司银保费用管控粗放、账务处理缺乏规范的问题,山东保监局按照在年初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人身险公司要进一步降低业务及管理费用率,尤其要加强银保费用管控”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银保费用管控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以规范市场、控制成本、共同发展为目标,遵循适当提高标准与可操作性兼顾的原则,通过整合行业在费用管控方面好的做法,提出了监管要求,要求公司比照该指导意见全面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费用管控水平。
加强信息化监管
密切防范风险
按照保监会加强信息化监管的总体思路,针对银保业务远程出单存在管理难度的特征,保监局提出了改进银保信息系统的总体目标。他们限定期限,加大推进力度,提出实现信息系统全省联网,建立代理手续费省级集中结算平台,自动生成代理业务手续费结算账户往来清单等要求,限定完成系统改造的时间。同时分解目标,层层推进,并逐项考察公司完成情况,确保系统改造不走过场。
在开展银保期交业务风险排查工作中,山东保监局根据对各公司银保期交业务增速、13个月继续率等指标的监测进行风险评级,召集潜在风险较大的公司进行情况通报和风险提示,并做出以下要求:加强银保专管员及代理银行柜员的培训管理,提高销售人员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严禁采取给予合作协议约定手续费以外其他利益的方式对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激励;对银保新型产品业务做好电话回访,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加强业务品质惩戒机制和风险应急机制建设。同时积极加强与银监局沟通、建立银保业务周报制度、召集行业听取意见,引领行业积极面对严峻形势,加快调整步伐,确保市场平稳过渡,实现规范与发展双赢目标。
积极推动行业自律
提高监管效能
山东保监局注重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加强银保业务自律工作。2009年,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导的自律检查覆盖8个地市经营银保业务的115家保险分支机构,各地市协会均在当地开展了广覆盖的自律检查。同时强化市场行为监管。集中力量开展银保业务专项整治,对重点公司银保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并向相关单位开展延伸调查,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在银保业务检查中,处室联动,外部加强与银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动,相互借鉴检查经验,同查同处。与银监局联合召开银保业务监管工作会议,对规范手续费支付、杜绝商业贿赂、规范销售行为等提出要求,促使保险机构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走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之路,有力地维护了银保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经过一年多来的综合治理工作,全省银保市场发展形势良好,市场秩序规范程度明显提高。2010年前三季度,全省银保业务保费同比增长30.06%,新单期缴业务占比14.09%,比上年同期高4.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1.71个百分点。银保寿险业务的手续费率为2.64%,比全国水平低0.28个百分点,在银保业务规模前八位的省市中居第二位。同时内控基础不断巩固,全行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内控监管、健全制度体系的各项措施,在防范违规风险、规范经营行为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
消息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