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省金融办在潍坊市召开2011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会议。各市金融办分管主任及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科(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我市作了“坚持五抓五促强化风险监管 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健康发展”的汇报发言。省金融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利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2010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试点范围稳步扩大,试点质量明显提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主管部门多措并举,狠抓监管,监管理念逐渐形成,监管目标更加明确,监管手段更加多样,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监管合力不断增强,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会议指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是国家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积极尝试和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对合理配置地方金融资源,规范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不仅是适应当前经济金融发展形势的迫切要求,也是防范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按照“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严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会议强调,各市要在做好试点资源培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指导试点县(市、区)审慎选择主发起人,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经营月报和监管分析报告制度。切实发挥主监管员作用,定期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三是要指导各试点县(市、区)制定小额贷款公司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范辖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及风险事件主体在防范和处置风险事件中的职责和作用。四是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优胜劣汰机制,对经营情况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进行政策扶持,对违法、违规经营或经营情况较差的公司要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五是要着力做好行业年审和分类评级工作,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动态监测系统全面上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