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全市部分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经营座谈会在河东区召开。市金融办副主任戴晓峰出席会议。兰山区、河东区、莒南县、沂南县、郯城县金融办及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有关县区金融办及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负责人分别就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的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进行了沟通交流。
戴晓峰充分肯定了各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以来取得的成绩,并对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及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一方面,认真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二是严格遵守四项高压线,即不非法集资、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发放高利贷、不暴力催债,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三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