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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取得新成效
2015-11-19 08:46   审核人:

近半年来,我县按照全市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座谈会的有关要求,多次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早在2013年,我县就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集会议,定期分析全县非法集资风险,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今年7月14日我县召开了各镇街、各部门参加的全县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平邑县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镇要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打非工作,对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打击、早处置。各金融机构要做好本系统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利用专业知识参与非法集资的干部职工,坚决进行处理。同时,县纪委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排查,对涉嫌参与非法集资的,依法依纪进行追责。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从2014年4月份开始,我县持续组织了8次集中宣传活动。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以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不间断的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公众知道国家对非法集资的处置原则是“责任自负、风险自担、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增强群众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县共悬挂条幅2000余幅,出动宣传车190余辆,统一印制并发放了《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关于提高群众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的通告》四十余万份,并在电视台开辟专栏,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充分披露非法集资危害性,引带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村村响,不定期宣读《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关于提高群众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的通告》,将宣传覆盖到全县各村居,让每一位村民都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让每一位民间代办员、协理员都明白,参与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2015年8月19-22号,我县广电台对全县15个镇(街道、开发区、指挥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打击非法集资专访,进一步调动了全县各镇广泛开展打非工作的积极性。近期,我县将组织中国移动面向全县80万户移动用户发送公益短信。

(三)开展风险排查,做好监测预警。为充分贯彻落实《山东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打非字[2015]2号),我县自七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对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的农民合作社、投资担保、投资咨询类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同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各类投融资机构账户的关注,对大额的资金变动,及时向县金融办通报情况。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检查,县农业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账目进行规范,逐一核查账目报表和银行流水,摸清其融资规模和资金流向;并逐个调查摸底,掌握其合作方式、参与成员、合作规模、管理运行等情况,严格界定合作社成员身份。对存在非法集资情况的合作社,摸清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打着农业合作社的牌子,对外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吸收非成员资金,对外放贷,违背了“四不许”政策的,坚决进行清理。目前,全县各类机构运营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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