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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学习《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2016-07-27 18:10   审核人:

7月27日,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国资运营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并通报了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取消莒南县润丰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经营资格的批复》(临金监字〔2016〕23号)文件。

县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在讲话中要求,各地方金融组织要深入学习《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内涵和规定,增强法律意识;要结合实际,对照自查业务行为有无违纪违法问题,用《条例》约束和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合规合法运营,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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