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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招标方案
2013-10-22 12:32   审核人:

广泛选拔更加优质的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按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政策规定和省金融办《关于开展2013年第二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竞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选拔方式确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一、招标总则

1、招标人: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

2、投标人:拟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工商企业。

3、招标项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4、招标范围:各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商企业。

5、竞标原则:差额竞标。投标方数量不低于中标数的三倍,低于三倍的视同流标

6、评标委员会:由市金融办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市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成员单位(每次评标动态选择2个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动态择优选择1家事务所)负责同志共计5名以上人员组成。

   7、招标文件:市金融办制定招标文件,在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网站http://www.lyjr.linyi.gov.cn/

8、招标时间:2013年1010日至116日。其中117日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送投标材料; 118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开标、评标、定标。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条件

1、主发起人资质。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2、其他法人股东资质。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3、自然人股东资质。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

4、股权比例。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49%;其他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5%;本县(市、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60%;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投不超过总股本的50%。

5、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且全部为实收贷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6、资金来源。必须是自有合法资金,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严禁社会集资入股。

7、拟任董事长资格。为在本县(市、区)具有一定影响、资金实力雄厚且声誉良好的企业家,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无违纪及犯罪记录。

8、拟任总经理资格。在近10年从业经历中,具有2年以上银行业从业经历,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无违纪及犯罪记录。不属金融机构禁入人员。

(二)投标文件

1、区金融办、高新区金融办、经济区金融外事商务局推荐函。主要内容包括,同意推荐此公司做为主发起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此公司在当地纳税排名等。

2、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表(附件1)

3、拟设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文件

(1)主发起人基本情况;

(2)主发起人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近三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3)主发起人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主发起人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一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

4、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其他法人股东文件

(1)法人股东基本情况;

(2)法人股东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近两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3)法人股东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法人股东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一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

5、自然人股东文件

(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申请日之前三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及其他能够证明现金出资能力的资产证明;

(3)自然人股东工作简历;

(4)自然人股东出资来源说明。

6、拟任董事长文件

(1)拟任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2)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表(附件2)。

7、拟任总经理文件

(1)拟任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2)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表(附件2)。

8、真实性承诺文件

投标人要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都真实、准确,对因材料虚假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纸张应为标准的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2、投标文件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一般应双面印制。

3、申请材料目录顺序应与投标文件所列顺序相同,采用活页装订,各部分之间要有明显的分隔标识。

4、投标文件的封面要标有“关于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投标材料”。

5、投标文件应在明显位置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117日。投标人于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报市金融办银行科,地点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1716室

三、投标文件预审

由市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审查以下两个方面。

1、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2、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四、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1、开标时间:2013年118日;

2、开标地点:北城新区府佑大厦22楼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议室

3、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听取投标单位唱标。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进行陈述,介绍小额贷款公司前期筹备工作开展情况及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的发展规划,以及所了解掌握的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法律法规、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情况。

2、评标委员会依据小额贷款公司有关试点政策,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按照试点资格评审打分标准进行打分,打分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①主发起人资质;

②其他股东出资能力;

③拟任董事长陈述;

④地方监管力量配备;

⑤设立可行性分析

(三)定标

评审委员会从投标人中,按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四)公示

招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网站为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lyjr.linyi.gov.cn/。招标人不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也不再以书面形式向未中标人发未中标通知。

(五)投标费用

不收取评审费用,材料印制及交寄费用自理。

五、中标单位准备试点材料

中标人在要中标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市金融办《临沂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材料申报指引》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小额贷款公司股东情况一览表。

2、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及公司高管情况表。

3、向县区政府提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4、出资人共同承诺书。

5、出资人协议书、法人股东出资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6、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基本情况,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法人股东基本情况登记表、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登记表、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工作简历、自然人股东出资来源说明、所有股东无银行不良信用证明等。

7、主发起人申报当月的财务报表,主发起人入股前3年、其他法人股东入股前2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8、小额贷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符合文件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10、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

11、小额贷款公司拟任董事长、总经理有关情况。

12、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报告(试点材料报省金融办,资格审定后再上报验资报告)。

13、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14、小额贷款公司拟选定主办银行的基本情况以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15、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的决议。

16、上报入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申报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17、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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