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推进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破解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难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临沂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并聘请2名注册会计师组成了联合审核组,对临沂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1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申报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计算出了补偿资金数额。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拟受补偿融资性担保机构名单以及金额予以公示:
全鑫担保公司 8万元;
沂和担保公司 8万元;
天信担保公司 8万元;
平邑担保公司 8万元;
新金玉担保公司 10万元;
兰田担保公司 30万元;
银联担保公司 40万元;
鼎力担保公司 60万元;
亿盛担保公司 75万元;
天诚担保公司 75万元;
华瑞担保公司 75万元;
鑫源担保公司 75万元;
市担保公司 100万元。
公示期:自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26日。
监督电话:市财政局 8113023
市金融办 8727720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