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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08-01 15:44   审核人:

各有关县区金融办、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流通局:

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最近,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小额贷款公司偏离经营轨道,确保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请将《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内各小额贷款公司,并督促抓好落实。

附:《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小额贷款

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金融办: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近年来充分发挥了“小、快、灵”的自身优势,努力加大信贷投放,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表现尤为突出,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为防止小额贷款公司受利益驱动,偏离正常经营轨道,请各市金融办充分发挥组织牵头作用,协调推动本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小额贷款公司依法规范经营,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发放贷款,坚决禁止以“化整为零”等形式变相发放大额贷款。

二、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严格把握“三条红线”,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使用非法手段催债”行为。对涉嫌触及“三条红线”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试点资格、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坚决防止“坐地起价、哄抬利率”,严格禁止以收取手续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提高利率。

各市金融办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督促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对出现违规经营问题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查处。请各市金融办将此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内各小额贷款公司,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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