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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上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09-05 09:11   审核人:

临金办字〔2011〕62

各县区金融办、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流通局:

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上报工作,确保月报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最近,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上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按要求督促指导做好经营情况上报工作,报表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报市金融办。  

    附:《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上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

主题词小额贷款公司  报表  转发  通知          

 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1年8月25日印发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

经营情况上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办字〔2011〕114

各市金融办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鲁金办发〔2009〕4号)下发以来,各市金融办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月报制度逐渐完善,为全省试点工作稳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试点工作逐步深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数量不断增多,统计工作愈加繁重,导致经营月报的上报效率和质量有所下降,“迟报、错报、漏报”问题时有发生,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数据的汇总和披露产生一定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的上报工作,确保月报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报表及报表说明报省金融办。电子版报表及报表说明发送至省金融办银行处邮箱(jrbyhc@126.com); 纸质版报表及报表说明, 要求加盖各市金融办印章后一律以快递形式上报原件,不再以传真形式报送,寄送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省府东街20号3号楼1单元102,联系电话为0531-67881190。

二、增加统计内容

为准确掌握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情况,自2011年7月起,增加《××年度×月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情况调度汇总表》作为“附表3”并入经营月报(格式见附件1),用于统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情况。

三、简化报表

自2011年7月起,报表中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均采用简称形式,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在简称后以“G”标注。例如济南市历下区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为“济南历下区汇鑫”,章丘市恒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章丘市恒通G”。

四、定期通报报表上报情况

为切实提高报表上报质量,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查各小额贷款公司报送数据的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省金融办定期统计和汇总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月报上报情况,以《××年度×月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月报上报情况通报表》(见附件2)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望各市金融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上报工作。

附件:1.《××年度×月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情况调度汇总表》

        2.《××年度×月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月报上报情况通报表》

                 

             

                    一一年八月十六

附件1:

××年度×月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情况调度汇总表

单位:万元

地市

小额贷款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金融机构融资余额

融资银行名称

1

2

3

4

5

 总    计

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从多家银行融入资金的,分别在上表中填列。

附件2:

××年度×月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月报上报情况通报表

地 市

报送时间

差错登记

电子版

纸质版

差错类型

报出时间

延报天数

报出时间

延报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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