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金融办,经济区金融流通局:
近期省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度行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工作的通知》(鲁金办字〔2010〕219号)规定,认真做好2011年度行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我市行业年审工作,自2月份开始,3月中旬完成。
二、年审范围。2011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注册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三、年审程序。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自查,并准备年审材料,报县区金融办初审。各县区金融办负责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金融办。
四、其他事项。年审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县(区)两级主管部门;县(区)金融办指导辖内小额贷款公司选择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