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现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务服务意识。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局门户网站等及时公示办事指南、惠企政策,方便企业查阅;围绕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分类评级、换证等告知,实行线上一次告知、提前预审辅导等,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协调金融机构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满意度。二是强化政策执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好政策及时宣传告知,制约政策及时沟通解释。三是规范检查、调研等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处置投诉举报线索;科学合理制定全年检查、调研、走访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调研、走访等活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政商交往。将“企业评部门”问题作为政商交往和涉企服务的禁止性清单,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开展纪律规矩教育。结合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开展纪律规矩教育,打好廉洁“预防针”。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开展检查、调研等活动时,带队人员对检查全过程负总责,严禁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等。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党组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主动了解企业诉求,推动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二是积极回应处置企业群众诉求。利用网络平台,拓宽投诉渠道,认真排查涉金融信访、网络舆情。认真办理12345热线工单,做到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回复。三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定期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扎实开展金融辅导、金融管家工作,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畅通企业融资渠道。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