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金监字〔2023〕54号
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金监字〔2023〕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推荐主体及名额分配
市级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本县区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参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21〕247号)的规定执行,各县区限报金融英才1名、金融之星2名,市级有关单位限报金融英才1名、金融之星1名。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和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推荐人选,对申报材料负总责,确保申报材料全面、真实、完整。
纸质申报材料(推荐工作报告、推荐表、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请于10月9日前将报送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综合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晓 联系电话:8727072
材料报送地址:兰山区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161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金监字〔2023〕102号)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金监字〔2023〕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