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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2018-08-17 16:53   审核人:

8月17日,市金融办召开党员大会,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和基层党组织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严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的电话通知稿》。

会议指出,新《条例》自2015年12月起施行,是中央着眼于加强新时期党委、党组工作,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为我们今后做好党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党组成员要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深刻理解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根本要求,着力提高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领导能力。要及时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办党组工作运转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应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党组成员要按照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履行好各自职责。要准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科学民主决策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关系,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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