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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2011-08-19 09:43   审核人: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临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5)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0]4),设立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和省金融政策以及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二、负责协调、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驻临沂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拟定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协调非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我市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拟定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核报批和业务监管工作。

  六、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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