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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精神
2013-09-30 17:30   审核人:
  9月30日,市金融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日前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兴助主任原文传达了《中央纪委再次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察厅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临沂市纪委临沂市监察局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的通报》和《中共临沂市纪委临沂市监察局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参会人员经认真学习讨论一致认为,中央和省、市纪委通报的27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的思想中还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全体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王兴助就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通报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持之以恒地抓好相关规定的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长期抓、抓长期的思想意识,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二是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改进作风,带头执行规定,自觉落实规定。要坚决杜绝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维护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同志进行问责,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要进一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将各项制度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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