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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今年专项整治干部职数“超标”
2014-02-10 08:19   审核人:

   2014年1月21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严格监督选人用人的“十个严禁”

  这位负责人说,出台《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是贯彻落实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举措。《意见》与《干部任用条例》相衔接、相配套,强调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防止“破窗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意见》着眼于把好干部选拔出来,聚集选人用人监督,对严明纪律、严格把关、严厉惩处、严加督查等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从严”的要求。《意见》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总体来讲,要看选人用人的质量如何,是否选出了好干部。具体来说,主要把握好4点:一是监督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情况,看用人导向是否端正。二是监督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情况,看用人把关是否严格。比如,是否存在着降格以求、“破格”变“出格”等问题。三是监督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看用人程序是否合规。着重看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是否存在着搞变通、作选择、走形式。四是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看用人风气是否清正。

  针对当前选人用人上容易出现的问题,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意见》专门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包括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进一步严明了组织人事纪律。

  充分发挥巡视的监督作用

  当前社会上对把好干部廉政关十分关注。应该说,这些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解决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上是下了力气的,比如去年各地对近年来“带病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开展了倒查,对存在违规用人问题的,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围绕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意见》着重从监督工作角度,提出了4项措施要求。同时,作出了“四个不得”的约束规定,比如,对反映有问题的人选,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

  从干部群众的反映来看,当前,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主要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整治这些问题,关键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意见》着重从监督的角度,不仅明确提出了“五个一律”的惩戒措施,还对如何防止和纠正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主要有:

  一是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任用事项一律无效,还要追究不报告的责任。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检查《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实现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的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开展专项治理。这位负责人说,去年针对违规破格提拔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同时,还将加大违规用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案件通报的警示震慑作用。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是《干部任用条例》赋予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一个有效抓手。这方面,《意见》提出了3种主要方式:一是深化巡视检查,充分发挥巡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作用。去年,中组部结合中央开展的两轮巡视,对20个省区市和中央单位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和督促纠正了一批违规用人问题,效果比较明显。二是强化重点检查,对选人用人方面举报反映较多、“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较差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三是开展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

  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都要抓住不放,督促认真整改、跟踪问效。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今后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要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进来,做到开展一次检查、收到两种功效。

  用人的失职渎职责任将追究

  查处问责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近些年来,各级党组织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高度重视,在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上不断加大力度,取得新的进展。比如,去年针对网络反映突出的“火箭提拔”等问题,督促几个地方对违规破格提拔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和问责。

  为了进一步解决查处难、问责难的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了3项措施:一是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抓住重点对象和关键人,要突出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用人上的失职渎职责任。三是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使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有迹可寻、有据可依。

  “四位一体”平台受理群众举报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开展监督、保障群众参与监督、引导群众有序监督,把监督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紧。

  这位负责人表示,会继续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去年,中组部已开通“12380”短信举报。目前,正在指导各地开通短信举报,形成组织系统信访、电话、网络、短信等“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严肃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选人用人工作中,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安排,让群众既是干部工作的参与者,又是干部工作的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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