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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2019-03-21 14:34   审核人:

近日,接中央文明办通知,经中央文明办组织复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自2019年3月3日起,恢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停止资格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工作,不断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了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镇街驻地等薄弱环节的整治提升,着力推动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小野广告、沿街乞讨、露天烧烤等难点问题的整治清理,各项创建工作明显提升。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秉承创建为民惠民利民的初心,始终保持永不懈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科学谋划、常态长效的工作思路,坚持群众满意、共建共享的工作标准,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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