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型、小微企业提供授信、展期、续贷降息减费的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
(1)具体优惠政策
给予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还款的小微贷款延期还款、展期、借新还旧、罚息减免。
一是延期还款:延期还款主要分为调整还款间隔和调整还款方式两种类型。采用调整还款间隔的,还款间隔最长不超过3个月;调整还款方式,可由期供类(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调整为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或按月付息、不规则还本。
二是展期:一年内的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三是借新还旧:弱担保贷款(即担保方式为保证、信用的贷款品种)单笔期限最长3年,抵押类贷款期限最长10年。
四是罚息减免:受本次疫情影响的小微授信客户无法按时还款,或贷款到期后无法至我行办理续贷,导致贷款出现临时逾期。该部分客户可以向我行提出减免罚息的申请,我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后给予相应的减免。
(2)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2020年6月30日(视疫情情况予以调整)。
(3)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延期还款、展期、借新还旧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还款的小微贷款
罚息减免适用范围:
适用于征信保护期内客户、受疫情影响的特殊人群,可以向我行提出罚息减免的申请。
征信保护期内客户指的是1月24日(含)至2月23日(含)期间符合条件的线下(非网络申请产品)受理的本金到期新逾期小微客户,且在2月27日17:00前还款的;以及后期通过征信异议方式取得征信保护的客户。
受疫情影响的特殊人群包括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确诊患者、疑似隔离人员及其配偶等,在客户提出减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社区隔离公告等),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予以罚息减免。
疫情发生前已经产生贷款逾期的客户,不在本次减免范围。
(4)各级机构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
延期还款、展期、借新还旧
济南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谭若义 18663790116
临沂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张振江 15318538153
潍坊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韩 娜 15762502890
东营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杨真真 13361501335
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张海军 18553716677
泰安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苑承阳 18553889601
淄博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蒲 涛15615513397
聊城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徐 晨13963022718
罚息减免
济南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曹 阳 18105319917
临沂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张振江 15318538153
潍坊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于 菡 15265658749
东营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崔秀富 18668906665
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张海军 18553716677
泰安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苑承阳 18553889601
淄博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卢靖宇 13905332215
聊城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徐 晨 13963022718
(5)优惠政策申请操作流程或所需环节、审批时限及向客户反馈方式
一是延期还款:客户联系管户客户经理提出延期还款申请,同时与客户经理确定延期还款方案,签署授信事项变更申请书,经分行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延期还款。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由管户客户经理电话反馈。
二是展期:客户联系管户客户经理提出贷款展期申请,与客户经理协商确定贷款展期方案,经分行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联系客户及其他贷款关系人(担保人、抵押人等)签署展期协议,抵押类贷款如抵押登记已到期须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展期需在贷款到期前操作完成。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由管户客户经理电话反馈。
三是借新还旧:客户联系管户客户经理提出贷款借新还旧申请,与客户经理协商确定借新还旧方案,经分行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联系客户及其他贷款关系人(担保人、抵押人等)签署相关合同,抵押类贷款如抵押登记已到期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由管户客户经理电话反馈。
四是罚息减免:对于减免优惠政策范围内的逾期贷款,客户向我行申请后,我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息减免处理。征信保护期内客户贷款本金到期后申请减免的,需同时提供客户申请续贷的申报材料,一并审批。对于贷款本金到期后,无续贷意向或结清贷款行为的客户,不予减免罚息。
审批要求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由管户客户经理同步告知客户配合我行实施操作。
(6)客户需准备的资料或需配合所做工作
延期还款、展期、借新还旧:
客户需提供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还款的举证资料,另外申请延期还款的,客户需填写授信事项变更申请;申请展期的,客户需提供重整申请书,审批通过后需与其他贷款关系人一并签署展期协议,抵押类贷款如抵押登记已到期抵押人须配合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申请借新还旧的,客户需提供重整申请书,如原授信已到期,需同时提供个人及企业相关授信基础资料,审批通过后,客户及其他贷款关系人需签署授信相关合同,抵押类贷款如抵押登记已到期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罚息减免:
提交《减免申请书》,并签字按手印;申请续贷的,同步提交规定的授信基础资料;特殊人群需提供工作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社区隔离公告等佐证材料。
(7)优惠政策查询渠道(包括网站、APP、热线电话等)
热线电话:95568 或拨打各经营网点客户经理手机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政策仅为疫情期间特定政策,疫情解除后政策失效。
2、中型企业:延期付息、罚息减免
(1)具体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我行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还本还息的中型企业贷款予以延期付息、罚息减免。
延期付息: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其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我行进行内部审批后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罚息减免:根据企业减免罚息的申请,结合其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我行进行内部审批后给予企业相应的罚息减免。
(2)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视疫情情况予以调整)。
(3)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延期付息: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还息的中型企业贷款。疫情发生前已经产生贷款逾期的客户,我行将根据企业的实质风险情况,甄别后办理相关业务。
罚息减免: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还息且未办理延期付息的中型企业贷款;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还本或贷款到期后无法至我行办理续贷产生临时性逾期的中型企业贷款。疫情发生前已经产生贷款逾期的客户,我行将根据企业的实质风险情况,甄别后办理相关业务。
(4)各级机构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
延期付息、罚息减免受理部门为各级分行风险管理部。
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杨丽 18653125639
临沂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陈继增 18669909966
潍坊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张贝贝 18663636367
东营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成联联 18606461260
济宁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雷可 13053731023
泰安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苏季 13708937809
淄博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张洋 13853306898
聊城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白士鹏 15165800275
(5)优惠政策申请操作流程或所需环节、审批时限及向客户反馈方式
延期付息:客户联系管户客户经理提出延期付息申请并提供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确定利息延期方案,同时发起行内审批流程;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总行有权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管户客户经理联系客户及其他贷款关系人签署《利息延期支付协议》、《承诺函》,办理利息延期。
该类业务审批权限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重整及疑难业务审议小组,审批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批时限根据总行的工作安排,需要3-7个工作日。
罚息减免:客户联系管户客户经理提出罚息减免申请并提供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客户经理发起行内审批流程;根据行内授权,经分行有权人或总行有权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管户客户经理联系客户,支付减免后的利息部分并进行账务处理。
审批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分行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限为1-2个工作日;总行权限的业务根据总行的工作安排,审批时限为3-7个工作日。
(6)客户需准备的资料或需配合所做工作
延期付息:客户需提供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还息的举证资料及延期付息申请;审批通过后,客户与其他贷款关系人一并签署《利息延期支付协议》、《承诺函》。
罚息减免:客户需提供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还本或还息的举证资料及罚息减免申请。
(7)优惠政策查询渠道(包括网站、APP、热线电话等)
热线电话:拨打政策联系人或管户客户经理手机。
以电话咨询为主,同时可通过邮件等方式直接沟通。
3、中型企业:续授信、展期
(1)具体优惠政策
对于2020年6月底前到期的单笔授信:正常存量续授信业务,无重大风险事件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原额度进行续授信审批,在融资到期收回后予以及时发放,以保持企业资金面的稳定;到期存在一定还款困难的存量续授信业务,如因疫情影响,出现短期还款困难的,可通过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予以授信延续,展期在3个月以内的,简化审批流程,且不纳入重整授信管理,且将单户授信额度1亿元以下并可提供足额抵押措施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一级分行。
(2)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至2020年6月30日。(视疫情情况予以调整)
(3)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出现临时性还款困难的中型企业。
(4)各级机构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分级公布)
济南分行授信评审部:田 璐 17686628603
泰安分行授信评审部:范中振 18553806235
东营分行授信评审部:姚 远 18654660757
临沂分行授信评审部:宋真真 15192979608
济宁分行授信评审部:马晓晨 15550710211
淄博分行授信评审部:王 磊 18678223995
聊城分行授信评审部:白士鹏 15165800275
潍坊分行授信评审部:于海翔 18353651007
菏泽筹备组: 董 伟 13508900700
(5)优惠政策申请操作流程或所需环节、审批时限及向客户反馈方式
客户联系管户客户经理提出正常续授信申请或者授信延期申请,经所在经营机构审批后,上报分行授信评审部审批。授信评审部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及分行权限进行审批,超出分行权限的业务上报总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客户签订续授信或授信延期的相关协议,并进行放款。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分行审批时间为5-10个工作日;在疫情期,反馈客户的方式为书面邮寄、电话沟通或者电子邮件。
(6)客户需准备的资料或需配合所做工作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征信资料、财务报表等常规授信资料,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为提高审批的效率,需客户积极配合相关资料的提供和贷前调查。
(7)优惠政策查询渠道(包括网站、AP、热线电话等);
热线电话:拨打政策联系人或管户客户经理手机。
以电话咨询为主,同时可通过邮件等方式直接沟通。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提供授信展期、续贷、降息减费的优惠政策
我行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授信展期、续贷、降息减费的优惠政策参照对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三、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提供消费贷款、信用卡还本付息延期、降息减费的优惠政策
(1)具体优惠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符合条件的特定客群消费贷款延期还款、减免逾期罚息、利率优惠政策。
一是延期还款:延期方式主要分为调整还款周期和展期两种,其中,调整还款周期为调整还款间隔、调整还款间隔单位方式,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仅延一次;展期一年内的贷款不超过原贷款期限,最长展期6个月。
二是减免逾期罚息:可通过我行征信异议通道享受征信保护服务,及对应的逾期罚息的减免,征信保护时限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的认定以国家或地方卫健委或其他相关机构宣布为准。
三是利率优惠:针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在我行新办理消费贷款时,给予一定利率优惠。
(2)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2020年6月30日(视疫情情况予以调整)。
(3)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一是延期还款:适用范围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部队官兵及政府公务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
二是减免逾期罚息:适用范围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部队官兵及政府公务人员。
分行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减免已发生逾期导致的罚息,除因我行营业时间延后导致逾期的客户,原则上只针对有举证或报备的客户方可进行逾期后的罚息减免。
三是利率优惠:针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部队官兵及政府公务人员等人员,在我行新办理消费贷款时,给予一定利率优惠。
(4)各级机构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
延期还款政策:
济南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郭利娟13156118550
赵 茜18805315725
临沂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李 峰18653965566
潍坊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王传辉15605319575
东营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陈延艳18653955536
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张海军18553716677
泰安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苑承阳18553889601
淄博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蒲 涛15615513397
聊城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徐 晨13963022718
利率优惠政策:
济南分行小微金融部联系人: 孙 煜15588855373
临沂分行小微金融部联系人: 梁道军17753999188
潍坊分行小微金融部联系人: 王德鹏15069681279
东营分行小微金融部联系人: 陈金礼18954667773
济宁分行小微金融部联系人: 刘 彬15866606511
泰安分行小微金融部联系人: 高 勇18953835050
淄博分行小微金融部联系人: 由 强13953102693
聊城分行小微金融部联系人: 吕端奎13954110059
减免罚息政策:
济南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曹 阳18105319917
临沂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张振江15318538153
潍坊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于 菡15265658749
东营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崔秀富18668906665
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张海军18553716677
泰安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苑承阳18553889601
淄博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卢靖宇13905332215
聊城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徐 晨13963022718
(5)优惠政策申请操作流程或所需环节、审批时限及向客户反馈方式
一是延期还款:客户拨打95568客服热线,发起申请,客服受理客户的申请后将工单流转至分行,分行派发管户客户经理受理,符合审批条件的,经审批通过。管户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材料的真实性及客户反馈工作。
二是减免逾期罚息:客户拨打95568客服热线,发起申请,客服受理客户的申请后将工单流转至分行,分行派发管户客户经理受理,与客户联系,在系统中对有举证或报备的客户发起逾期后的罚息减免审批流程,由有权人审查审批。审批要求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审批。管户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材料的真实性及客户反馈工作。
三是利率优惠:客户经理指导客户签属利率申请书,对符合条件的,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给予利率政策优惠。审批要求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审批。管户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材料的真实性及客户反馈工作。
(6)客户需准备的资料或需配合所做工作
一是延期还款:需由客户提供工作证明、授信事项变更申请,调查人员根据客户的工作、家庭、征信等情况,对举证材料进行甄别判断,符合准入要求的,予以审批。展期的,需提供重整申请书,抵押类贷款如抵押登记已到期须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展期需在贷款到期前操作完成。
二是减免逾期罚息:客户提交《减免申请书》,并签字按手印;属于特殊人群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社区隔离公告等佐证材料。
三是利率优惠:客户提供工作证明、利率申请书,调查人员根据客户的工作、家庭、征信等情况,对举证材料进行甄别判断,符合条件的,经审批,予以利率优惠。
(7)优惠政策查询渠道(包括网站、APP、热线电话等)
热线电话:95568或拨打各经营网点客户经理手机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政策仅为疫情期间特定政策,疫情解除后政策失效。
四、暂不纳入征信记录或下调风险评级的优惠政策
1、零售征信
(1)具体优惠政策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客户,我行优先由业务部门给予客户还款宽限、调整还款计划,在业务系统中不记录客户“逾期”而是记录“正常”,征信自然报正常。其次,小微及综消业务在疫情期间征信保护政策为:
小微业务:一是我行主动发起的征信保护,总行自动提取小微本金到期逾期贷款,在2月27日前可偿还贷款的(包括续授信、展期或其他救济方式)不记录逾期,未偿还的2月28日起按正常要求报送;二是客户申请征信保护,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在提供充足证据前提下,我行可按征信异议流程申报,调整征信记录。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提供充足证据、制定还款计划,并按还款计划履行完毕后可申请征信异议,调整记录。
(2)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对小微业务发起的主动征信保护截止时间为2月27日。
疫情期间征信异议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视疫情情况予以调整)。
(3)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小微业务:1月24日至2月23日之间网点经办的、新发生的、本金到期逾期小微授信贷款,且2月27日前已偿还的;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针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护人员、部队官兵及政府公务人员)、以及因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
(4)各级机构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
济南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杨海龙15588866089 赵 强18663760506
临沂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陈 晨15563687788
潍坊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联系人:于 菡15265658749
东营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粟 嘉18654647708
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王 冉18753765788
泰安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陈丽华18953879557
淄博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卢靖宇13905332215
聊城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 徐 晨13963022718
(5)优惠政策申请操作流程或所需环节、审批时限及向客户反馈方式
异议申请(13个自然日内):客户申请-营业网点受理-分行征信管理部门异议审查和上报总行(5个自然日以内)--总行征信管理部门完成异议的审批(4个自然日以内)--总行信息科技部完成异议的处理(4个自然日以内)。
(6)客户需准备的资料或需配合所做工作
异议申请
小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延迟复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门户网站申请复工,复工成功会有邮件或者回执),个人因受企业未复工影响的收入下降(疫情前后的工资流水)。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隔离病人提供医院住院隔离证明、隔离观察解除证明、医护人员或参与疫情防控人员提供单位证明。疫情前后的工资流水。
(7)优惠政策查询渠道(包括网站、APP、热线电话等)
热线电话:95568或拨打各经营网点客户经理手机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征信政策仅为疫情期间特定政策,疫情解除后政策失效。
2、对公征信
(1)具体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我行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对确因受疫情影响产生临时性逾期,导致征信出现异常的,客户在偿还我行本息后,可向我行申请调整征信记录。
(2)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具体以各机构所在地和客户所在地疫情宣布解除,恢复正常工作为准。)
(3)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产生临时性逾期的中型企业。
(4)各级机构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
对公征信受理部门为济南分行风险管理部(省行):
济南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李君 18668920790、胡勇超15589985380;
以下地区可咨询我行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
临沂分行:朱 力 13696390898;
潍坊分行:曾志伟 18265369567;
济宁分行:王 然 13863737858;
东营分行:李 昭 18766768012;
泰安分行:陈丽华 18953879557;
淄博分行:张 洋 13853306898;
聊城分行:王桂林 13561290687。
(5)优惠政策申请操作流程或所需环节、审批时限及向客户反馈方式
临时性逾期备案流程:客户在逾期前发出申请,辖区分行风险管理部受理,报送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审核备案。
征信信息更正流程:客户偿还我行本息后,分行内部发起征信信息更正流程,并向总行申报征信调整,原则上自客户偿还本息后申请信息更正起20日内完成全部审批,并电话告知客户。
(6)客户需准备的资料或需配合所做工作
提前申报、偿还本息、提供受疫情影响的举证材料(包括不限于企业所在地政府出具的证明/公告、运输受限证明、同期现金流对比等)。
(7)优惠政策查询渠道(包括网站、APP、热线电话等)
可电话咨询分行风险管理部、经营网点客户经理,同时可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沟通。
五、风险分类配套优惠政策
(1)具体优惠政策
根据风险实质性判断原则,对于受疫情影响,因政府管控、外地禁入、抵质押登记机关无法办理手续等外力因素导致无法操作还款或无法操作续贷的临时性逾期公司类业务,可向我行申请暂不下调风险分类。
(2)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视疫情情况予以调整)。
(3)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因政府管控、外地禁入、抵质押登记机关无法办理手续等外力因素导致无法操作还款或无法操作续贷的临时性逾期公司类业务。
(4)各级机构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为各级分行风险管理部。
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杨丽 18653125639
临沂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陈继增 18669909966
潍坊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张贝贝 18663636367
东营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成联联 18606461260
济宁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雷可 13053731023
泰安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苏季 13708937809
淄博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张洋 13853306898
聊城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联系人:白士鹏 15165800275
(5)优惠政策申请操作流程或所需环节、审批时限及向客户反馈方式
客户联系管户客户经理提出暂不降级申请并提供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发起行内审批流程;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总行有权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管户客户经理告知客户风险分类结果。
审批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6)客户需准备的资料或需配合所做工作
客户需提供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还款或续贷的举证资料及暂不降级申请。
(7)优惠政策查询渠道(包括网站、APP、热线电话等)
热线电话:拨打政策联系人或管户客户经理手机。
以电话咨询为主,同时可通过邮件等方式直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