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上午,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褚冰主持召开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临沂沂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经营地址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将公司未分配利润790万元按投资比例进行分红转股本,注册资本金增至2790万元。增资后,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本金额2371.5万元,占比85%,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本金额418.5万元,占比15%。
(二)原则同意该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经营地址由沂水县东外环路北首变更为沂水县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路西华信大厦2502室。
会后,由地方金融监管科按照程序办理。
二、关于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及减少注册资本金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田保东变更为王兰军。
(二)原则同意该公司变更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由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34号(临沂凯歌国际文化城7号楼)变更为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商谷智慧产业园C6办公楼11层。
(三)原则同意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由10000万元调整到实缴4083万元。
会后,由地方金融监管科按照程序办理。
三、关于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董事及股东名称
四、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该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第八条变更为:“公司住所: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商谷智慧产业园C6办公楼11层”。第九条变更为:“公司经营场所: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商谷智慧产业园C6办公楼11层”。第十六条变更为:“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临沂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中房联合城乡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深圳佳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丙方)、山东华前置业有限公司(丁方)、山东新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戊方)、鸿文中创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己方)”。第二十三条变更为:“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依法有权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资本后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二)原则同意该公司变更董事和总经理。董事由田保东、罗万里、郑海发、何优仙、鲁统强、梁子龙、何绪政变更为王兰军、王锦云、裴春艳、高志英、陈晨、孙春光、何优仙,王兰军任董事长,总经理由田保东变更为王兰军。
(三)原则同意该公司股东名称变更。原股东鸿儒文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鸿文中创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会后,由地方金融监管科按照程序办理。
参加人员:褚冰、赵臻元、巩在秋、王兆富、杨佃农、史小飞。
请假人员:尤婧、王龙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