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临沂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
临沂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临沂加快推动“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为抢抓新旧动能转换、改革创新试点建设和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叠加机遇,加快推动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质效,根据《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临沂金融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临沂市金融业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聚焦“六稳”“六保”全力以赴“稳金融”,扎实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金融业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1.金融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27.7亿元,是2015年的1.7倍,年均增长9.3%,占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6.8%和12.6%,较2015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金融业作为全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更加凸显。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存量达到9370亿元、增量达到1461亿元,分别居全省第5位、第4位,增量是2015年末的2.6倍,社会融资规模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2.金融服务质效实现新提升。信贷投放支撑保障有力。2020年末,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193亿元、7009亿元,较2015年增加3431亿元、3609亿元,年均增长11.5%和15.6%,金额居全省第5位、第4位。本外币存贷款增量双双突破千亿元大关,增幅分别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贷款增幅首次跃居全省首位。资本市场发展取得突破。罗欣药业成功借壳上市,山东玻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1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1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266家,“十三五”期间新增直接融资530.4亿元,同比增长27.5%。保险保障功能持续增强。保险业保费收入和理赔支出分别达到289.3亿元、92.3亿元,是2015年的1.9倍、1.8倍,年均增长13.9%、12.7%,金额均居全省第3位,保险深度和密度分别达到6%、2625元/人。融担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国有担保公司快速发展,全市财政独资或控股的国有担保公司达到12家,较2015年增加8家;注册资本23.8亿元,新增担保额50亿元,分别较2015年增加16.1亿元、18亿元。积极争取省农担财政资金补贴政策支持,累计发放“鲁担惠农贷”4729户、金额25.5亿元,金额居全省第2位。
3.金融资源集聚构建新格局。加大金融机构招引培植力度,“十三五”期间共招引市外金融机构30家。地方金融机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市12家农信社银行化改革全部完成,临商银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临沂财金集团、临沂融资担保集团等国有金融骨干企业相继成立,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银行机构49家、证券期货机构43家、保险机构73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260家,各类金融机构(组织)总数达425家,较2015年末增加33家,金融机构(组织)总数居全省前列,基本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为主体,地方金融组织、交易场所等为补充的多门类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4.金融改革创新迸发新活力。临沂申报创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正式获批,经国务院同意,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印发了《山东省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临沂成为全国第一个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指导地方法人机构创新推出“央行资金产业振兴贷”,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支持;创新实施不动产抵押登记“集成网办”模式,将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两级银行机构全覆盖;“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取得实质创新突破;成功搭建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样化信用信息服务;深化蚂蚁金服“普惠金融+智慧县域”项目合作,莒南县、蒙阴县等6个县区与蚂蚁金服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助农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信用贷款余额17亿元,惠及农民群众6.4万人。全面开展“金融辅导员”进企业活动,组建178支辅导队,对接1996家企业开展“保姆式”金融服务,协调解决辅导企业资金需求102.4亿元。推动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深度对接,连续成功举办了七届中国·临沂资本交易大会,累计邀请2000余家金融机构、企业参展参会,共签约206个项目,金融招商合同金额6806亿元。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出台《关于规范发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助推产业链融资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临沂市供应链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成立临沂市供应链金融协会,并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试点企业名单制度。
5.金融风险防控开创新局面。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收官战成效显著,全市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实现双降,其中不良贷款余额压降幅度创“十三五”以来之最,不良贷款率正向排名居全省第3位。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更加健全,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与中央驻临金融管理部门共同构建了务实高效、全面覆盖的地方金融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引导,出台了《临沂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等系列政策。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处置工作专班。建设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数据平台,全面防控重点领域风险点。加大对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涉黑涉恶等非法金融活动的专项排查和打击处置力度,推动网贷机构全部实现市场出清,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七进”宣传、集中宣传月及“保险扶贫健步走”等活动,强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培育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表1:“十三五”时期金融业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
197.9 |
327.7 |
9.3% |
金融业增加值/GDP(%) |
5.5% |
6.8% |
— |
金融业增加值/服务业(%) |
11.4% |
12.6% |
— |
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 |
4762.3 |
8192.6 |
11.5% |
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
3399.6 |
7008.8 |
15.6% |
不良贷款率 |
1.2% |
1% |
— |
境内外上市公司(家) |
15 |
12 |
-4.6% |
挂牌企业(家) |
68 |
277 |
32.4% |
保费收入(亿元) |
150.9 |
289.3 |
13.9% |
保险密度(元/人) |
1466 |
2625 |
12.4% |
保险深度 |
4% |
6% |
— |
“十三五”时期,我市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金融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矛盾问题。一是金融产业体系不够健全。以外资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等为代表的国际国内知名金融机构招引突破力度不大,金融中介机构等金融业态引进仍需加大力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带动作用和创新服务能力距离适应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社会融资结构有待优化。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依然占据绝对优势,股票、债券、基金、保险资金等其他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企业上市发展滞后,境内境外上市企业和后备资源企业数量与省内发达地区存在明显差距;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势头减弱。三是部分领域显性和隐性金融风险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十四五”时期全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具备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同时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经济增长仍有待持续恢复,全市金融业发展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新格局对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加固夯实。山东省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奋力推动实现“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新发展格局既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也对金融业立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课题。
(二)经济平稳运行为金融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一方面,“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运行持续保持向好态势,2020年更是克服了疫情、汛情和经济下行带来的多重不利影响,实现了逆势增长。“十四五”时期,全市加快“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将由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跃升,为我市金融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另一方面,我市发展基础厚实,拥有37个工业大类,123个专业批发市场,市场主体突破100万家,常住人口超过1100万人,能够创造大量的消费、投资需求,为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打开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利好政策叠加为金融业创新发展提供重要契机。“十四五”时期,各种积极因素加速在我市集聚,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等赋予难得的发展机遇,形成区域发展战略叠加的大好局面,也为区域金融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正式获批落地,对于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我市在改革攻坚进程中抢占制高点、实现新突破,也为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创建为抓手,巩固和扩大金融改革攻坚成果,优化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营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以服从发展大局为立足点。聚焦聚力临沂“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目标定位,服从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做优做实金融服务,以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
2.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加快集聚优质高端金融机构和要素资源,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源头活水”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优化提升金融供给质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血脉,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理金融需求。
3.以深化金融改革为突破点。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创建为重要抓手,聚焦影响农村金融投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先行先试”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径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措施,打造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沂蒙高地”。坚持金融科技赋能,推动信息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
4.以保障金融安全为着力点。巩固和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成果,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防范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重点企业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等各类风险防控工作,引导各类金融业态规范有序发展,压紧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目标
金融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升,2025年末力争达到450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提高至7%和13%,金融业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稳固。银行、证券、保险等主要金融产业协同健康发展,国有金融骨干企业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组织形成优势互补、有益补充,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高质高效。
保障经济发展更加有力。银行业存贷款余额与全市经济发展保持协调增长,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年均增长9%左右,至2025年末达到12000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0%左右,至2025年末达到11000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增加至52家,实现国有大中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全覆盖。保险业保费收入达到350亿元,年均增长3.9%左右;保费密度达到3200元/人,年均增长4%左右,保险业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发展。把推进企业上市作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扩大上市公司数量、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十四五”期间,全市证券、期货机构达到50家以上,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2家以上,新三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年均增加15家以上,企业上市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加快。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努力实现临沂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的目标。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不断增强规模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提升。政策、人才、舆论等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生态明显改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化解机制更加健全,企业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非法金融活动等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不良贷款率稳定在2.2%以内,力争控制在1.8%以内。
表2:临沂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长 |
总体目标 |
金融业增加值(亿元) |
327.7 |
450 |
6%左右 |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6.8% |
7% |
— |
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 增加值比重(%) |
12.6% |
13% |
— |
银行 |
银行机构数量(家) |
49 |
52 |
1.2%左右 |
本外币存款规模(亿元) |
8192.6 |
12000 |
9%左右 |
本外币贷款规模(亿元) |
7008.8 |
11000 |
10%左右 |
不良贷款率(%) |
1% |
≤2.2% |
— |
资本市场 |
上市公司(家) |
12 |
22 |
12.9%左右 |
挂牌企业(家) |
277 |
352 |
4.9%左右 |
保险 |
保费收入(亿元) |
289.3 |
350 |
3.9%左右 |
保险密度(元/人) |
2625 |
3200 |
4%左右 |
四、“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提升金融要素供给质量
1.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支持
(1)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科创企业成长阶段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以科技信贷、保险、担保等为主的特色分支机构或专营机构,为科创产业提供专业化的高效金融服务。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新旧动能转换创投基金等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资金投入。落实人才贷、人才创业保险等金融支持人才政策措施,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2)畅通科创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银行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创新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向科创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支持科创企业多渠道开展直接融资,将全市具备高成长性的优质科创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挂牌以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满足科创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深化与沪、深、京、港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合作,为拟上市科创企业提供系统化培训培育。
2.推进普惠金融提标扩面
(1)加大资源要素供给。鼓励银行机构下沉服务网点,拓宽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扩大民营经济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持续增长。支持市县两级金融机构向上争取普惠金融产品创设权和贷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缩短融资链条,适应基层普惠金融需求。
(2)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综合运用首贷培植、银税互动、无还本续贷等政策措施,优化涉企金融服务,提高企业信贷可得率和便捷性。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风险补偿有关政策,积极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深化银担合作,加大“支小支农、降费让利”力度。发挥数字金融赋能作用,健全抵质押物价值重置机制,破解中小微企业抵质押担保难、信用评估难、风险定价难等堵点难点。健全金融辅导、金融管家等融资服务保障机制,探索针对特色产业集群组建商圈辅导队,拓宽辅导企业范围,推进金企精准对接,破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3)压降企业融资成本。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积极发挥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的精准滴灌作用,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规范涉企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全面实施针对小微企业的减费让利政策,维护企业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3.供应链金融赋能再升级
(1)加大制造业有效金融供给。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制造业金融支持方向和结构,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升级的金融支持,积极拓宽技术密集型和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五金、板材、食品等传统产业融资,创新发展符合制造业特点的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产品体系,努力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建立健全产业主管部门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沟通协调,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与金融产品信息的交流共享,针对具有融资需求的重点项目、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和精准对接。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保险公司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制造业提供多方面的风险保障。加大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制造业核心技术创新。
(2)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积极对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促进区域商票、商业信用数字化发展。深入开展“银担商票保”业务试点,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型企业综合信誉弱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的新路径。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对接效率。
4.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步伐
(1)构建政策支持体系。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评价结果运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探索建立与绿色金融相配套的财税奖补政策和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补贴、信贷贴息等方式,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健全绿色金融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金融机构与环境保护等部门信息共享,明确绿色金融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推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2)创新创优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业务,创新发展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拓宽绿色金融支持覆盖面,重点支持生态治理、环境修复、节能环保等绿色项目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应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等重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技术转移转化等业务提供配套金融支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扩大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规范有序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引导绿色企业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权等融资质押贷款业务创新。
(3)支持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县区,发挥区位、产业、资源、生态等优势,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和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罗庄区创建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市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熟一家、批设一家,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支持蒙阴县“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等重点区域创建工作,立足发展定位,开展绿色金融创新。
5.提升消费金融服务质效
(1)加大消费领域金融支持。顺应居民消费升级新趋势,建立健全广覆盖、差异化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消费群体、消费类型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消费信贷产品,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加大对传统消费以及养老家政、新零售、在线教育医疗等各类新型消费的金融支持。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倾斜,促进金融服务均等化。规范发展移动和互联网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
(2)强化消费金融民生导向。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依法适当放宽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贷款的年龄限制,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养老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科学厘定产品费率,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加强老年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在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利率等方面优先满足刚性居住需要。
(二)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1.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取得突破。从财务指标、股权架构、管理规范度、行业前景和上市进展等方面优选后备企业,加强上市挂牌梯队建设。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组织不同类别、不同阶段的拟上市公司企业家开展模块化培训,打造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资本市场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发挥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市内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资本运作,加快推进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上市进程,带动产业链集聚和创新发展。加大企业上市奖补扶持力度,鼓励县区建立健全配套上市扶持政策,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多上市快上市。推动证监会、交易所与临沂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充分发挥金融挂职干部支招架桥作用。
2.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加快资源整合,优化产业布局,做大做强资本市场“临沂板块”。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等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防范股票质押等风险。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私募股权、可转债等再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上市公司子公司落户临沂分拆上市。
3.发挥股权投资基金积极作用。设立创投基金,通过领投、跟投等方式,投资市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拟上市企业投资发展基金,帮助招引和培育上市企业。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产业链整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借壳等方式,积极参与市内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资本运作,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积极引进市外股权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投资基金,鼓励各县区成立产业基金,推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4.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坚持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并重,支持主营主业突出、生产经营稳定、资产负债率合理的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乡村振兴债等特色债券融资产品。鼓励辖内优质企业积极走出去,通过境外市场发行外币债券,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实现债券融资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探索建立债券融资增信机制,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融资。
(三)筑牢金融风险防控屏障
1.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构建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形成政金银企多方联动的金融风险防控格局。加强与驻临金融管理部门在监管协同配合、数据信息共享、风险防范处置、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全面提升系统监管能力。完善覆盖市县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依托省市两级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强化对重点骨干企业、非法集资等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统筹做好运行态势分析、信息综合研判、风险预警提示和负面舆情应对工作,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严密防控银行机构风险。压实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防控主体责任,通过核销、以物抵债、批量转让、证券化等措施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做实资产质量。加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推动解决县域农商行银行化改革遗留问题。完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治理机制,强化股东行为监管,严格清理隐形股东、股权代持、违规资金入股等问题。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防范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密切关注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特殊时点、关键时期现金流情况,定期开展压力测试。
3.协调推动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完善协调处置机制,压实县区政府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属地责任。依托大额联合授信管理机制和债权人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化解处置重点企业的债务风险和担保圈风险。加强涉企风险监测和分析研判,动态跟踪监测贷款5亿元以上重点企业。有效防控大型企业债券违约、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民营企业资金链担保圈等风险隐患,区别不同风险类型,坚持因企而异、分类施策,防范风险扩散蔓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4.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推进防范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建立健全逃废金融债务严重失信人联合惩戒机制,坚持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持续推进集资融资领域突出信访问题治理,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加强互联网金融整顿,对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网站(APP)坚决予以清理。持续深化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完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防控机制,严密防范输入型风险和已退出网贷业务抬头。密切关注交易场所、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隐患,加强行业清理整顿。
(四)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创新
1.加强市外金融机构招引合作。优化促进我市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聚合优势金融资源,培育壮大现代金融产业,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对接市外知名金融机构,争取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引进征信服务、政策咨询、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等市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临沂,推动各类金融业态集聚发展.。抢抓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机遇,深化与鲁南其他地市在政策规划、协作机制、资源要素等领域的金融合作,推进城市间金融机构、人才、资源等要素的互联互通,形成区域金融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
2.做大做强本地法人机构。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健全适应自身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发挥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地缘人缘优势,引领发展地方普惠金融。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增加注册资本金、资源整合等方式,有效增强资本实力和金融服务能力。
3.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鼓励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行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定位,打造地方金融服务品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减量提质”的发展思路,引导业务开展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地方金融组织做优做强,实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和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构建覆盖市县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健全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政策,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动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规范发展。净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强对“失联”“空壳”公司摸底排查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行业出清。坚持管机构、管合规、管风险,提高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质效。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梳理形成地方金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对其他各类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加强整合归集,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4.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
(1)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下沉。引导银行机构在乡镇增设网点、改善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乡镇网点恢复规划。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加快营业网点总体布局优化和服务功能提升,加大智慧柜机等智能设备布设力度,确保优先向乡镇(社区)倾斜。深入推动“沂蒙金融超市”行政村布点设立工作,深化助农取款服务点综合支付升级工程。
(2)健全城乡融合的抵押担保体系。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无纸化”“全程网办”“智能网办”,在银行机构网点上线运行“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扩大涉农抵(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实现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探索建立各类产权数字化登记、流转交易系统。设立农村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形成完善的市县镇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实现涉农县域全覆盖;创新政银担合作机制,大力推广“鲁担惠农贷”业务。
(3)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保险服务网络。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争取更多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纳入省级以奖代补范围。推动县区申报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品种,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
(4)强化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优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探索建立主办行制度,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田园综合体等产业融合载体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特许经营权、收费权、股权质押等专项金融产品,采取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门票收益权质押等方式,为乡村文旅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针对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开发信贷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5.推动金融科技深度融合。发挥科技赋能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科技手段,优化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延伸金融服务半径,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多元金融服务需求。支持新兴技术在地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控等领域的探索和实践,促进动态监管信息共享互通,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效率。加快金融科技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应用,探索建立涉农数据平台,整合政务、征信等涉农数据实现共享共用,构建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的新路径。加强支付体系建设,推动银行机构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便民金融服务向县域、乡镇下沉,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
(五)营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
1.强化金融监管机制建设。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驻临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在监管协调配合、数据信息共享、风险防范处置等方面强化协作,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建立起协调监管、务实高效、全面覆盖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依法逐步将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逐步充实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各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信用惠企,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构建金融市场综合信用监管机制,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市场监管中的应用,加强金融市场信用监测和风险提示。持续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披露虚假信息、骗保骗赔、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进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依托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打造“信用服务+金融服务+数据服务”一体化服务平台,构建适应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农村信用体系。
3.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以金融机构(组织)为载体集聚高端金融人才。健全常态化评价激励机制,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实施省级金融人才工程等金融人才评选推荐工作,推进金融系统队伍建设,激发金融人才创新活力。加强与临沂大学、山东财经大学临沂金融研究院合作力度,充分发挥高校学术研究和人才智库作用,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金融系统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金融专业素养,营造“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浓厚氛围。
4.构建良好金融发展环境。放大中国·临沂资本交易大会品牌效应,推动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深度对接,提升临沂影响力和辐射力。充分发挥临沂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窗口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金融宣传,为全市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开展“进村居”“进社区”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着力扩大金融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违法活动识别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健全完善金融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推进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理清金融业发展思路,科学规划金融业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确保金融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保障。强化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等协同联动,放大政策集成效应。建立健全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加快推进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健全完善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企业上市挂牌、金改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三)强化实施保障。把规划实施作为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跟踪监测和阶段性评估机制。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做出必要调整,确保政策举措顺利实施。对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