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金监字〔2020〕48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刘建文等10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5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市级,认真部署发动、精心组织实施、严守准入门槛,严格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做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畅通进出机制,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有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截至7月末,全市共发生信用互助业务65笔,互助金额387.5万元;试点以来,全市已累计发生信用互助业务394笔,互助金额2657.37万元。按照省局要求,形成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的试点合作社清退工作周调度、月汇总机制,严格履行退出程序,指导拟退出试点的合作社结清信用互助业务,撤销信用互助业务经办场所。通过实地走访各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社,了解各试点社业务开展情况,针对业务开展积极性不高的合作社,积极引导其退出试点业务。今年以来,全市已有3家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自愿退出试点,1家试点专业合作社资格认定书到期后未申请换发。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县级监管部门每月到试点社了解经营状况、信用互助业务开展情况和试点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监管部门定期对试点社进行抽查和全面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并进行现场指导。借助山东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信息互助业务系统,覆盖我市全部试点县(区)及试点合作社,强化对试点合作社信号用互助业务非现场监管。
三是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市县两级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引导合作社和社员学习金融知识和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今年以来,全市累计举办各类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教育培训6次,培训业务人员59人次。
二、试点存在问题
一是社员借款意愿不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着眼解决社
员“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当前社员在信用互助专用账户中闲置资金的收益较低,社员存放资金的积极性不高,在一些比较富裕的乡镇,各社员通过生产经营都有一定的存款,对于小额资金需求一般都能自行解决,不需要通过信用互助业务解决。
二是各合作社对信用互助业务不够重视。各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供销社主任,将主要精力放在自身主业上面,对有信用互助业务资金需求的社员不积极协助解决。部分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在记账时存在不规范现象。
三是合作社对社员的政策宣传讲解不到位。金融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一般都是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培训之后没有及时将培训精神和最新的政策向社员达,导致社员信息闭塞,形成信息孤岛,对合作社信用互助业条理解不同时,导致社员对信用互助业务的识在在偏差,认为业务流程繁琐,资金使用费率高等,对信用互助业务持观望心理没有参与的主动性。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长期不开展业务合作社引导其有序退出工作。做好统筹规划,指导各试点县区从当地实际出发,对于长期未开展业务的且开展业务积极性不高的合作社,引导其退出试点,对积极性高但对于信用互助业务了解不足的试点社积极进行业务指导,鼓励其尽早开展业务。
二是鼓励培养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积极挖掘符合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条件的各试点合作社,针对试点合作社的经济基础和行业特点,加强业务辅导,激发内生动力,将其打造成业务活跃、管理规范的示范社。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按照年初计划,把教育培训作为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探索线上、线下培训模式的开展,争取年底前实现业务培训的全覆盖。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6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戴晓峰 承办责任人:张瑞 电话:872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