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 正文
临沂市委金融办提醒您:守好钱袋子,过好幸福年(三十五)
2025-02-21 17:51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审核人:

关于以“应急转贷”名义实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的提示

一些所谓金融服务公司以“应急转贷”名义,以高息诱惑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宣称投资者资金主要为优质中小企业解决到期贷款续贷问题,回款周期3-5天,并声称由保险公司担保,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该类行为冒用应急转贷运营机构和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名义增信、承诺高额收益、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已涉嫌非法集资,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应急转贷运营机构不得向社会募集资金。从事向社会吸收资金业务的机构,必须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持牌经营。社会公众可登陆“http://fangfei.dzwww.com”(山东省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网),点击相关链接,查询持牌机构资质,或致电相关金融管理部门了解情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二、从事应急转贷业务的机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一般须注明“应急转贷”相关字样,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仅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外包服务”的,不得从事应急转贷业务。

三、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要高度警惕“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的诱导宣传,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忽悠。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举报。

关闭窗口
分享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