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金监字〔2020〕8号
各县区(开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各县支行,银保监分局各县监管组,全市各银行、保险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以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市疫情防控、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决定联合开展金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护航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发力,推动各项金融扶持政策落实、落细
1.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各金融机构优先加大信贷支持,鼓励以最大优惠利率发放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金融机构为全国性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对其他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建立白名单,研究制定“防疫类”信贷计划,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发相关产品,主动对接企业,优先满足信贷需求。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最大限度下浮贷款利率,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下浮幅度力争不低于其同档次企业贷款平均利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企业,金融机构要适当放宽再融资类业务办理条件,在坚持风险敞口不扩大原则下,可不受贷款本金压缩比例要求限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
2.优化民营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和“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主动了解复工复产企业融资需求,提供优质信贷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和无还本续贷占比,简化贷款流程。2020年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3.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开工、开赛决策部署,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主动对接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金融需求,深入了解企业的现实困难,在新增融资、续贷安排、期限结构、服务效率等方面提供差异化、针对性支持,力保项目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
4.加大农业稳产保供金融支持。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足额保障信贷规模,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养殖业户的优惠信贷支持,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播农资供应资金需求。各农业保险机构对主要粮食作物、重要“菜篮子”产品,要优先做好承保和到期续保工作,实现愿保尽保;要开通农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对已确定发生损失的,可采取预付部分赔款等方式,确保做到应赔尽赔、快速理赔,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保障供给;要促进线上展业,提升保险服务便捷性和可获得性;要推进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险种发展,拓展“保险+期货”业务模式,推动农险业务“扩面、增品、提标”。积极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增信、分险、赋能”功能,推动“鲁担惠农贷”增量扩面,支持春耕备播。
5.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6.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设立了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每月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设立了50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2020年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全市有关银行机构应抢抓货币政策机遇,服务实体经济。
7.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对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纳入以上范围的重点保障企业,除中央、省贴息资金外,市财政对再贷款利率内其他部分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8.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在疫情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的,争取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
9.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市应急转贷基金对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期限,确有需要的,单笔业务可延长至15天。实行转贷费用优惠费率,由原来的每日0.08%降低至0.06%。银行机构要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开通应急转贷服务受理“绿色通道”。县区尚未成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要尽快研究设立。
10.缓解企业还款压力。对于生产经营正常、因疫情延误复工、还款暂时困难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灵活运用循环贷款、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积极予以展期或续贷,稳定企业授信规模,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盲目纳入不良或征信系统,不启动起诉查封程序。对已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和联合授信债委会的企业,授信银行要加强集体研判,统一行动步调,不得擅自压退授信。
11.加大减费让利力度。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2020年各银行机构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金融机构要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涉企和个人服务收费,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于有保险需求且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不能正常缴纳保费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保险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费率,扩大保险责任,并结合相关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期收取保费或延长保险期限,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12.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给予续保,并降低担保收费。疫情期间,市融资担保集团将放宽审批条件,为企业提供续保,并按照1.2%到1.5%收取担保费;对30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省农担公司的“鲁担惠农贷”新增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贴息率提高1个百分点,对贷款主体按照0.5%或0.75%收取担保费。
13.强化保险保障作用。保险机构要主动对接了解企业保险需求,通过企财险、货运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意外健康险等险种为企业恢复生产、安全运行提供人员、财产保障。要积极拓展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增信渠道,满足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对于受疫情影响出险额度较大、资金需求迫切的企业,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简化业务审批流程和要件,并建立预赔付制度,实现理赔前置,做到快赔快处、应赔尽赔。各保险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官网、专属APP等途径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平台推进线上展业和智能化服务,提升保险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和可获得性。
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深入开展融资需求对接
14.加大融资信息线上征集。要充分发挥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见附件2)信息共享和融资服务功能。企业可通过该平台自主发布融资需求,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推送给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全市的省级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市级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市级重大项目、市基础设施项目、双招双引等重点项目融资服务信息,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信息共享,搞好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促进全方位、多层次银企对接。
15.确保基本金融服务顺畅。针对疫情带来的交通不便、人员不便集中办公、客户不便集中到营业场所等不利影响,金融机构要以客户为中心,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时间,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金融服务需求。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
16.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开辟服务“绿色通道”,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17.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护航行动”各参与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战时思维,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合力。要立足部门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度指导和督促落实,抓执行、抓推进、抓成效,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取得扎实成效。
18.建立考核督办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联合建立“护航行动”通报考核机制,对融资对接、政策落实、基础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和绩效评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金融机构将落实金融监管问责措施。
19.建立金融顾问热线服务机制。从金融部门、金融机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护航行动”金融顾问团(见附件3),公开联系方式,通过热线电话,宣讲金融政策,推介金融产品,解答问题咨询,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微信群、新闻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护航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金融服务“明白纸”
2.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企业融资需求发布操作流程
3.临沂市“护航行动”金融顾问团服务热线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1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金融服务“明白纸”
为更好发挥金融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向主要全国性银行提供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一、哪些企业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1、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
2、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3、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4、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5、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二、如何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具体工作由发改委、工信部负责,具体申报流程是:各省级发改、工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疫情防控物资调拨需要,研究确定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我市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申请工作由市发改委、工信局负责汇总、上报。
三、哪些银行可以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我市的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7家全国性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四、银行对相关企业的贷款利率为多少?
贷款利率上限为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例如,2020年2月一年期LPR为4.05%,银行给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为3.05%。同时规定,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五、金融机构对央行再贷款资金的使用有何限制?
金融机构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信贷资金不得用于重点企业的一般性资金需求,也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
六、企业对优惠信贷资金应如何使用?
应确保专款专用,即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增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对于挪用优惠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未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对生产的物资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和优惠信贷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七、贴息资金如何申请?
企业向所在县(区)财政、发展改革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贴息申请,各县(区)财政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汇总审核后,于5月20日前联合行文报市相关部门。经市、省相关部门逐级审核后,向财政部申请贴息资金。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尽快拨付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如有融资需求,可直接向当地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机构申请。融资对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可随时联系人民银行。详细情况可查询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
附件2
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企业融资需求发布操作流程
一、登录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注册”,按系统提示登录或注册。
二、认证
登录/注册后,进入山东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页面,点击“请认证”,系统将自动对用户基础信息进行比对,比对通过的用户显示“已认证”,可提报融资需求,已认证用户不需重复认证。
三、进入申报页面
返回山东政务服务网省级网上政务大厅,点击右下角“企业融资需求征集”。进入申报页面后,点击“我要提交融资需求”,提报申请。
四、填报相关信息
进入信息填报页面,按系统提示,依次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企业融资需求信息表,在“分期标识”下拉菜单选择“2020年省重点工业企业”或“省重点调拨防控疫情物资生产企业”,点击“提交”,完成企业融资需求提报。企业要对融资需求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可靠。
附件3
临沂市“护航行动”金融顾问团服务热线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孙玉敏 |
8727020 |
2 |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
谢 炜 |
8115609 |
3 |
临沂银保监分局 |
陈翔宇 |
8138902 |
4 |
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 |
江玉涛 |
8129717 |
5 |
工商银行临沂分行 |
秦 颢 |
8078390 |
6 |
农业银行临沂分行 |
公 敏 |
8304050 |
7 |
中国银行临沂分行 |
冯 军 |
8050689 |
8 |
建设银行临沂分行 |
郭培玉 |
8055332 |
9 |
交通银行临沂分行 |
李爱华 |
8960053 |
10 |
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 |
赵保平 |
8059968 |
11 |
省联社临沂审计中心 |
王兆聚 |
8079369 |
12 |
临商银行 |
王 健 |
7877885 |
13 |
民生银行临沂分行 |
陈继增 |
8961050 |
14 |
浦发银行临沂分行 |
朱振军 |
8966701 |
15 |
市融资担保集团 |
石丽萍 |
8969001 |
16 |
市应急转贷基金 |
王德强 |
8151129 |
17 |
山东农担临沂市管理中心 |
王洪涛 |
7757002 |
18 |
中信保山东分公司临沂营业部 |
杨大鑫 |
17853278679 |
19 |
平安财险临沂中支 |
陈飞龙 |
7113505 |
20 |
中国人寿财险临沂中支 |
蔺兴情 |
8101519 |
21 |
太平洋财险临沂中支 |
刘媛媛 |
18769953809 |
22 |
人保财险临沂分公司 |
王 荣 |
8138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