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81226761/jrb/2020-0000257  发布机构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5-29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主笑宜解读《关于推动临沂市供应链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主笑宜解读《关于推动临沂市供应链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

2020-05-29   作者: 点击数:  

为推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共同出台《关于推动临沂市供应链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支持我市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

一、出台背景

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方面的重要途径,对改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主要以商业承兑汇票为主要形式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我市奥德集团、金锣集团等大中企业信誉良好,企业实力雄厚,商业票据的认可度较高,具备开展供应链金融的条件。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供应链金融发展方向。供应链金融应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一是坚持精准金融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链条企业。二是坚持交易背景真实,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非法获利现象。三是坚持交易信息可得,确保直接获取第一手的原始交易信息和数据。四是坚持全面管控风险,既要关注核心企业的风险情况,也要监测上下游链条企业的风险水平。

(二)提升供应链金融发展水平。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在充分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金融服务向上游供应前端和下游消费终端延伸,提供覆盖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二是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关键支撑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推动核心企业为上下游链条企业增信或向银行提供有效信息,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健康发展。三是优化小微民营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和创新,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将金融服务延伸至种植户、养殖户等终端农户,以核心企业带动农村企业和农户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四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要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强化普惠金融功能,围绕产业供应链的资金融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服务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民营企业、终端农户提供特色化、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三)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体系。一是支持供应链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供应链金融专营机构、事业部和特色分支机构,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集中统一管理,统筹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二是合理配置供应链融资额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合理核定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链条企业的授信额度,基于供应链上下游交易情况,对不同主体分别实施额度管理,满足供应链有效融资需求。三是实施差别化信贷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信贷管理办法,开展贷款“三查”工作。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金融机构应健全供应链金融业务激励约束及容错纠错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于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贷款,要落实好不良贷款容忍度、尽职免责等政策。科学设置供应链金融外部协作利益分配机制,提高业务开展积极性。五是加大银保、银担合作和增信。深化银保合作,根据供应链发展特点,创新发展供应链保险业务,探索信用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应用,稳妥开发具备行业特色的供应链金融险种。

(四)确保供应链金融稳健发展。一是加强供应链总体风险管控。金融机构应建立审慎严谨的面向供应链金融全链条的风险控制体系及风险处置预案,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特点,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核心企业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核心企业经营状况、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交易情况的监控,分析供应链历史交易记录,加强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第三方数据等信息的跟踪管理。三是加强真实性审查。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以及贷前、贷中、贷后监督审查,高度警惕标的资产重复质押、空单质押、虚假标的、虚假交易等情况,防范核心企业基于关联交易或虚假贸易的自融行为,防范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贴现等风险。四是加强供应链金融合规管理。金融机构应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合规管理,切实按照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的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创新,禁止借金融创新之名违法违规展业或变相开办未经许可的业务。

(五)提升供应链金融管理水平。一是提升发展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信息交互充分、风险管控有效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在线审批和放款,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二是系统提升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水平。金融机构应加强信息科技系统建设,鼓励开发供应链金融专项信息科技系统,完善风控技术和模型,加强运维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借助系统提升风控技术和能力。

(六)优化供应链金融发展环境。一是加强供应链金融宣传推广。积极利用论坛、展会、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开发与推介,及时宣传供应链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进展情况。二是强化供应链金融监管环境。各方要协同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监管,规范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于业务经营中的不审慎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利用供应链金融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严厉打击。三是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支持行业自律组织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管理措施,探索完善供应链金融企业“白名单”、第三方评估等制度,集合行业力量建立供应链金融产业风险防控体系,,共同推动全市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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