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结果
我局承担的7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均能够按时完成。具体如下:
一、努力扩大银行融资规模。一是加强考核激励。修订完善《临沂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督促各银行向上取信贷支持政策,实现信贷投放持续增长。11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19.0亿元,同比增长15.44%,较年初增加650.8亿元,分别居全省第5位、第3位。二是优化信贷结构。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不断改善。督促银行业机构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成立10亿元的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为实体经济领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应急转贷服务平台。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表外融资工具支持企业发展。1-11月份,全市银行机构表外融资余额1595亿元,较年初增加177亿元。
二、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培育力度,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提高对资本市场的认识。目前,全市分别有1家企业上市申请材料和借壳重组申请材料上报证监会,新增31家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企业。二是搭建交易平台。成功举办中国·临沂第六届资本交易大会,举办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分论坛,共签约招商项目35个、1126.57亿元。三是制定激励政策。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真金白银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目前已成功拨付企业上市扶持资金500万元。
三、持续增强保险服务能力。一是构建有序市场格局。积极构建竞争充分、保障有力、稳健有序的保险行业市场格局。今年以来新设保险机构2家,全市共有保险机构72家,从业人员9万余人。1-11月份,全市实现保费收入251.36亿元,同比增长5.7%。二是鼓励保险产品创新。发挥“减震器”作用,引导更多的保险机构开办“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提高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贷款可获得性。
四、健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一是加大金融机构招引力度。择优引进市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今年以来,全市
共引进4家金融机构,全市共有金融机构(组织)491家,居全省前列。二是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提升依法合规运营水平。目前,全市地方金融组织335家,居全省首位,支农支小作用日益凸显。三是扎实推进试验区创建。按照“边申报、边探索、边实践”的原则,细化工作内容、确定完成时限,有序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目前申报方案修订、方案起草说明均已完成。
五、稳妥做好金融风险防控。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全市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相关工作已顺利完成,于11月起正式启用,主要围绕全市贷款规模5亿元以上的62家重点企业开展监测分析。二是强化高压打非。加强网贷机构整治工作,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目前,已停业、清盘38家网贷机构,立案侦查1家,3家在营机构正在按照整治要求实现机构逐步退出。通过电视、电台、宣传明白纸等方式开展有关法律和防范非法集资宣讲,受教育群众达500万人次。三是加快不良贷款处置。成立重点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帮扶工作组,研究帮扶措施,督促银行机构利用催收、核销、资产重组等方式,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程。1-11份,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1.98%,较年初下降0.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