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81226761/jrb/2020-0000220  发布机构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第5次会议第A20200080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第5次会议第A20200080号建议的答复

2020-09-30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B

 

 

 

 

临金监字〔2020〕66号

 

对市人民代表大会第A20200080号

建议的答复

 

孙百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贷乱象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金融工作关注和支持。我局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解决校园内非法金融乱象,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与市教育局、大中专院校保持协作配合,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等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网络借贷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高校积极采取电话、短信、面谈、主题班会、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示风险。一旦发现不良网贷平台、违规发放高利贷及暴力催收等犯罪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二)加强风险专题安全教育。引入“互联网+大学安全教育移动学习”服务模式,将安全教育端口前移,利用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开展安全教育。在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要求登陆微信平台在线学习安全系列微课,使新生入校前就了解到校园贷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新生入校指南中专门印制有关预防校园贷的相关规定、非法“校园贷”的常见形式、危害及典型案例,并在迎新现场等开展预防校园贷等相关宣传,组织学生签订《杜绝参加网络刷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教育广大新同学在遇到生活上的困难应主动向家长、老师、学校寻求帮助,对于涉及校园贷款的项目要随时保持警惕。

(三)加强日常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橱窗展板、主题班会,座谈会、法律宣讲会和签订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常规线下安全教育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进行线上教育,及时推送宣传诈骗案例,防范诈骗风险等相关安全资讯和提示,让学生随时随地都可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定期召开法律相关的讲座,举办法制演讲、辩论赛等法律相关的活动;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网络安全宣传周”、法制教育、防范非法“校园贷”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套路贷”、传销、黄赌毒等,提升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通过开设金融学、网络安全学等相关公共基础课或选修课,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  

(四)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定期开展校园贷集中排查。未经学校同意,严禁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校园内进行校园贷的宣传和推广,及时清理各类借贷小广告。实行不良校园贷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对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要求辅导员利用各种渠道了解班级学生参加校园贷情况,并由学工部门按月统计本校参加校园贷学生数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做好“校园贷”整治工作,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介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保护良好的校园环境。支持各高校开设金融学、网络安全学等相关公共基础课或选修课,组织金融机构、网信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深入校内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电信诈骗防范知识的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切实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二)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错误消费观念,教育学生在消费中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

   (三)强化部门联动。会同公安、工商、银监等部门,严厉打击查处针对学生违规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测预警,持续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布预警提示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赵臻元

承办责任人:李海峰 电话:87270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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