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81226761/jrb/2022-0000058  发布机构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83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83号 建 议 的 答 复

2022-09-30   作者: 点击数:  


李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普惠金融推广力度,解决农业企业资金难题的建议》收悉。我局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农企增信机制,解决农企贷款难问题

(一)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一是加快全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全市大数据资源库信用基础库已汇集农户和涉农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数据3950万条,已对接383万条信用数据。二是搭建和完善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简称“乡振通”平台)。“乡振通”平台集“金融服务+信用服务+数据服务”等功能为一体,为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有金融大数据枢纽平台、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和乡村振兴综合金融服务系统三大子系统,通过PC端、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一体机等渠道提供服务。目前,“乡振通”平台已在全市各县区进行推广,截至今年2月末,已有65家银行、保险及担保机构上线360余个金融产品,提供信用报告8611余份,对接授信3.6万笔、金额141.2亿元。其中,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2.6万笔、金额60.3亿元。三是扎实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在沂水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推动普惠金融与乡村治理有机融合。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截至2021年末,累计建档评级3.3万户、授信2.2万户,建档评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商银行启动普惠金融下乡授信全覆盖工程,累计授信191.3万户,授信总额1795.5亿元。制定《全市农商银行普惠金融下乡授信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农商银行普惠金融下乡授信全覆盖,首推“无感授信、有感反馈,便捷增信”的新型信贷服务模式,截至今年2月末,累计完成5067个村庄(社区)无感授信工作,覆盖251.3万农户、766.5万人,总授信1795亿元,用信26.9万户、金额501.6亿元。邮储银行临沂市分行充分运用乡镇网点多优势,制定信用村信用户开发工作方案,截至今年2月末,开发1300个信用村,评定3.2万信用户、发放贷款30亿元。

(二)完善农村抵质押品配套政策。优化担保体系建设,着力激活农村资产资源融资功能。“三地一股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融资改革全省领先,贷款余额达23.7亿元,业务量居全省前列。一是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县域全覆盖。沂南县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文件,构建颁证登记、产权交易、价值评估、信用评定、增信放贷、资产处置等六大平台。2020年末,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实现县域全覆盖。截至今年2月末,抵押贷款余额达到8.9亿元,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实现县区全覆盖,业务量全省领先。在莒南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融资试点,破解堵点难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莒南模式”。出台《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实施意见(暂行)》。莒南县、沂水县等县区先后制定实施抵押办法、意见等制度,为开展抵押提供了政策支撑。编制基准地价,全市15个县区全部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编制成果通过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的市。持续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区全覆盖。截至今年2月末,贷款余额达13.8亿元,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工商银行临沂分行、农业银行临沂分行等三家银行发放全省系统内首笔贷款。三是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经验全辖复制推广。沂水县试点推动建立集体资产股权交易流转系统,实现股权交易线上交易流转,解决处置障碍,创新推出“纯抵押”与“集体资产股权质押+”两种信贷模式,最大程度上释放集体资产股权质抵押担保权能。召开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推进会,指导各县复制推广沂水经验做法。截至今年2月末,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余额1.3亿元,业务量位居全省前列。四是兰陵县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兰陵县积极构建资产评估体系,建立风险补偿模式,搭建处置流转平台,创新信贷产品,实现抵押贷款破题。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配套政策文件23个。县财政投入2000余万元,摸清宅基地底子,加快确权颁证,完善287个村(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农村宅急贷管理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推出“宅急贷”。设立300万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三方按照226的比例对本金损失分担风险。目前,兰陵县已完成“宅急贷”资格权认证270个村,成功发放贷款33户、金额310万元。

(三)发展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一是加快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设。省农担临沂管理中心在全市各县区全部设立农担办事处,全力推进辖区内的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在沂南县苏村镇、郯城县部分乡镇探索设立了农担工作站。二是推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增量扩面提质。临沂市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今年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保费补贴达到1500万元,有效推动信贷担保业务增量、扩面、提质。大力推广鲁担惠农贷业务,全市三区九县均实现业务全覆盖。2021年,临沂市实现新增担保户数6220户,金额41.13亿元,位居全省第五;在保6996户、金额45.6亿元,位居全省第四。截至目前,全市在保金额48.6亿元,平均综合融资成本2.6%。沂南县、平邑县率先试点实行担保费全免,河东区实行免收部分担保费。三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截至今年2月末,有31家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55.4亿元。其中,以财政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公司13家,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名单的8家。截至今年2月末,全市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25.9亿元,在保户数2万户。其中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75.7亿元,1万户;为“三农”主体担保12.8亿元、2143户。临沂市出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从壮大资本实力、放大担保倍数、降低担保费率、落实风险责任、优化反担保措施、强化风险补偿、落实降费补贴政策、加大风险控制力度等,提出力争三年内壮大市融资担保集团资本金增至20亿元、年内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县区全覆盖、年内市级在保余额放大倍数力争达到15倍、县级力争达到10倍,年化担保费率不得超过0.5%,落实银担“二八分险”,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解决融资难题。

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沟通机制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规定,督导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六要六不要”,优化企业获得信贷流程,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时间大大压缩。落实《2020年度第一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对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到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展金融辅导员工作,全市204支金融辅导队将推送的4751家企业纳入到金融辅导范围,并将融资需求纳入结对辅导层。2021年,新纳入金融辅导的企业2755家。开展金融辅导攻坚专项活动,组织涉农主体、木业产业等多个领域的政银企对接活动,2021年累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融资需求145.9亿元,其中解决涉农融资需求16.3亿元。在郯城县开展“金融管家”普惠金融服务模式试点,获评2021年度全省十大“财政金融”创新项目。

(二)健全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和消保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在省内率先设立银保合一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发挥5222家农村金融消费维权联络点功能,为广大农村金融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便捷金融维权服务。

(三)加大农村地区金融普及宣传教育。创新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法律进乡村(社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等活动,将农村金融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作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法律法规等,提升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2021年,累计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12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万余份,线上渠道点击量57.8万次。

三、做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拓宽农企融资渠道

(一)推动村镇银行增强“三农”金融服务能力。截至2021年末,临沂市已设立村镇银行10家,实现县域全覆盖,村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95.3亿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63.9%;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2.5亿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68.7%;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88.1%;户均贷款为37.8万元。自村镇银行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各项贷款827.5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66.9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64.3亿元,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

(二)做优做强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全市现28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43.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7.7亿元,其中涉农贷款3.5亿元占比45.3%;贷款余额48.8亿元,其中涉农贷款24亿元,占比49.2%2020年至今全市有兰陵县荣庆小额贷款公司临沂市财金小额贷款公司2家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分别1亿元增至3亿元2亿元增至3亿元经营区域扩大至临沂市山东供销小额贷款公司拓宽业务范围费县坤源小额贷款公司取得业务许可证。目前正辅导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家。

(三)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服务能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细分目标市场,为不同客户群体量身定制个性化贷款产品,重点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种养殖户盛银小额贷款公司依托山东九州商业集团大型商超背景,利用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存货做质押,开办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形成特色经营;山东供销小额贷款公司立足供销系统内部,满足系统内部企业贷款需求;兰山区华强小额贷款公司依托临沂批发市场优质商户,通过对同一专业市场内多户联保的方式,发放联保小组贷款。同时强化风险控制手段运用,在分类评级、年审工作和各类现场检查过程中,重点核查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措施;在非现场监管过程中,重点关注小额贷款公司逾期贷款和不良率,确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稳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试点。立足服务“三农”,积极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引导社员互助合作,有效缓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解决农业农村“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截至2末,全市共有34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累计发生信用互助业务537、金额3460万元。组织开展11次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信用互助业务水平;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指导其合规经营,推动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工作重点

结合提案内容,立足我局工作职责,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乡振通”平台业务扩面增量。初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信用信息采集与供给机制、科学精准的服务机制、完善的查询应用机制,争取年底前授信笔数超过4万笔、授信总金额突破160亿元,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归集全覆盖,信用数据查询达20万次。一是加强与临商银行、农商银行合作,打通平台与银行机构的网上实时放款;年底前力争全市银行机构全部入驻“乡振通”平台,切实解决乡村振兴融资难题。二是持续扩大数据归集覆盖面。县区强化对涉农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与整合,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全覆盖;推动共享社保、税收、公积金等政务数据,探索建立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数字商城等重要领域行业数据共享机制。三是以沂水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构建涉农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模型及信用评价结果落地应用,联合银行机构、担保机构等创新研发“乡村振兴贷”、“惠农贷”等惠农支农金融产品,创新“大数据+信用金融”服务模式。

(二)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三地一股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融资改革全省领先,贷款余额达23.7亿元,业务量居全省前列积极整合农村产权交易鉴证、定价评估、产权流转、抵押融资、不良资产处置等全链条服务,出台《临沂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临沂市农村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服务“三地一股权”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力争年底平台交易金额累计突破1亿元。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增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村务建设等功能模块,实现“平台+”一站式服务。

(三)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加强对沂水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召开沂水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讨会,推动出台《沂水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沂水县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双挂帅,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大事项的协调,设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推进。建设全县农村信用信息平台,选取黄山铺镇、崔家峪镇、泉庄镇等3个镇中的10个村先行试点;制定沂水县村(社区)信用评价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信用评价指标、农村居民信用评价指标及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实施办法,分别建立“正、负面清单”,搭建信用评价体系,实行积分等级管理,落实奖惩措施,形成“信用+”乡村治理体系,为全市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路径。在费县新庄镇开展“积分+金融”试点工作,根据评价积分分别为村民提供正向激励或失信惩戒,将乡村社会治理积分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机结合。

(四)推进涉农金融机构网点和业务下沉。推进乡村金融便民“一二三四”工程。一是明确一个目标。确定11家银行机构分片区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设立1200家以上“沂蒙金融超市”,服务150万以上农村群众,并持续增加辐射范围和覆盖面。二是落实两个责任。银行机构承担主体责任,负责配齐硬件设施,规范人员管理,强化安全保障,提升服务质效;地方政府承担支持保障责任,负责提供公共场所和配套政策支持。三是做到三个统一。即具备统一标识,明确统一软硬件标准,划定统一服务范围,确保满足村民小额存取款、转账、查询、缴费、保险等基础金融需求,发挥基层金融服务保障作用。四是统筹四个阶段。组织部署阶段,正式印发方案,并指导银行机构制定建设规划;先行先试阶段,建成10个以上示范点,打造精品样板;全面推进阶段,全面推开并完成建设总量的50%以上,12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评估验收阶段,对各银行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找准短板不足,持续优化建设工程。

(五)推动融资担保业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快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兰山区、罗庄区等空白县区设立步伐,推动更多融资担保公司纳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建立健全资本金补充机制,壮大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金实力,二是着力提升融资担保服务效能。对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业务,下调担保费率至0.5%。推动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全面签订“二八”风险分担协议,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业务的风险补偿。三是积极支持临沂市管理中心完善服务网络,在各县区建立农担办事处基础上,探索联合乡镇政府共建农担工作站,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服务体系。提高惠农担保业务覆盖面。重点支持单户在保余额10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力争2022年业务量达60亿元。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69


  
上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45号 建 议 的 答 复
下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A20220034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