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照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绿色产业领域金融支持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建立了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绿色金融发展组织协调、政策落实、配套保障等工作。会同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临沂市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绿色担保、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十个方面明确具体政策措施,搭建绿色金融长效发展的政策框架。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临沂市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对近两年在我市发放的绿色贷款,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持。
(二)加大绿色金融要素保障。实施绿色金融发展攻坚行动,推行金融辅导进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重点加大对生态环境和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信贷倾斜力度。截至2021年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359.71亿元,同比增长51.65%,高于全市贷款增速35.08个百分点。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真金白银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牌。绿色债券发行实现新突破,临沂投发集团、城发集团、城投集团等企业累计发行绿色债券达48.5亿元,其中投发集团、城投集团分别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绿色+革命老区”中期票据、全市首笔碳中和超短期融资券。
(三)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抢抓绿色低碳转型和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机遇,全力推动罗庄区申创以“突出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围绕绿色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为主要特色的省级首批绿色金改试验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依托生态资源和区域优势,探索“两山”理念实践和转化路径。推进费县“两山模式”试点工作,为苗木、奇石、古树、古村落等资源性资产和文化资源提供担保、授信、托管等服务。在全省率先建设“绿色银行”,创新“助栗贷”“楸树贷”等信贷产品;创新开发林业碳汇资源,启动林业碳汇交易,实现生态资源赋能。以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为重要抓手,探索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协同发展。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建立绿色重点产业项目库、创新绿色信贷产品等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具体举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全面提速。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健全全市绿色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驻临金融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绿色金融规划设计、配套政策、信息共享等方面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全市产业转型发展的助推作用。2022年底前推动各绿色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绿色重点产业项目库,实行“绿色清单”动态管理,宣传普及绿色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服务,综合运用融资服务平台、资本交易大会、政银企对接会、金融辅导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常态化对接机制。
(二)突出绿色发展资源要素保障。落实好《临沂市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综合绿色贷款余额增量、同比增速和余额占比等评估指标对绿色金融成效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奖励。以环保产业园区企业为重点,持续加大对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大力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落实上市挂牌财政支持资金,支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以及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积极配合财政、发改等部门,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跟投绿色发展重点领域。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严密防控绿色金融风险。全面升级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监测平台,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管理,适度控制大中型绿色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信用风险指标,引入或设立第三方绿色中介机构,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绿色认证、绿色评估、绿色评级等专业服务。
(三)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步伐。金改试验区创建三年期内,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立足发展定位,开展“两山” 理论实践和绿色金融创新。推进绿色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功能作用,推动全市银行机构全部入驻平台,2023年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信用信息采集与供给机制、科学精准的服务机制和高效完善的管理机制。支持罗庄区等有条件、有意愿的县区,发挥区位、产业、资源、生态等优势,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和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发展的经验模式。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加强与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等国外金融专业机构合作,争取优势资源为临沂绿色金融发展提供资金和智力支持。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