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辉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落实金融支持稳经济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着力解决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召开全市重点项目投融资专题培训会,引导银行机构、企业统筹资源,提高项目融资策划水平,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先进工业强市战略实施 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突出抓好工业骨干企业融资工作,市人民银行先后将市级重大项目(共253个)、规上工业企业(共3767家)、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共443家)、省级工业技改项目(共61个)名单全部推送给银行机构,促进银企信息沟通交流。举办了金融支持先进工业强市银企对接会,推介了一批重点融资项目和信贷产品。建立全市银行机构工业融资月报告制度,按月对银行机构工业贷款进行排名通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信贷支持计划,联合市财政局、工信局等部门制定《关于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送国家、省、市三级“专精特新”名单企业443家。截至4月末,全市工业贷款余额1277.8亿元,较年初增加65.02亿元,余额同比增速6.84%,较年初增长5.36%,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0.78个百分点。前四个月工业贷款新增达到去年全年增量的71.2%。对专精特新企业新增贷款19.2亿元,企业覆盖率71.4%。
(二)优化民营经济融资发展环境。一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完善了《临沂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办法》,对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指标考核,重点加大制造业贷款、乡村振兴贷款、便捷获得信贷等方面考核,进一步激发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二是抓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放大倍数,扩大增信规模。目前,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市融资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增至10.47亿元,业务费率由原来的1.5%-2%降至0.5%。截至4月末,该集团新增担保额25.58亿元,同比增长13.44%;政策出台后享受降费支持业务101笔,金额2.25亿元。三是强化信贷政策、财政政策融合协同,在全省率先出台《临沂市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对全市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普惠小微信贷投放、绿色金融、应收账款融资等方面进行奖励。对全市49家银行2021年度工作共拨付兑现财政奖励资金2562.62万元,有效激发了金融创新活力。
(三)做好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的金融保障。针对疫情期间商贸物流营运车辆出车时间少、费用高等实际困难,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商贸物流营运车辆纾困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商车贷”期限和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减费让利、征信权益保护等五条金融纾困措施,切实减轻车辆业主负担。截至6月1日,全市银行机构商车贷期限“应延尽延”已落实4241笔、贷款金额9.41亿元,利率“应降尽降”已落实4956笔、贷款金额11.92亿元,让利793.1万元;全市保险机构落实营运货车让利承保18283辆,让利总保费3878.2万元。组织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延期还本付息、续贷、展期政策,应延尽延,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等多种手段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不盲目抽贷、压贷、限贷,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至4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贷款累计实施贷款延期政策共计9468户,延期金额67.5亿元。其中,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累计实施贷款延期政策7648户,延期金额31.8亿元;共为4160户企业办理资金接续127.02亿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统筹推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努力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突出抓好信贷投放。健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梳理推送资金需求,引导银行精准投放,并定期调度督导进展情况。针对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组织县区积极开展多业态、多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加强信息共享,挖掘信贷投放潜力。
(二)强化激励引导。做好《临沂市银行机构评价激励办法》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半年评估、年度评价,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结果运用措施,切实发挥评价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
(三)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资金链安全问题,对前景好、因疫情等因素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积极协调银行机构不抽贷、不压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