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81226761/jrb/2023-0000081  发布机构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292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292号建议的答复

2023-09-29   作者: 点击数:  

孙成彬、张海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持续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立足主业,不断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及支持战略性新型产业能力,继续贯彻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本年落实降费支持业务2.36万笔、涉及贷款金额66.7亿元;自去年政策出台至今,累计落实降费支持业务8.39万笔、涉及贷款金额179.24亿元,直接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降低融资成本1.79亿元;鼓励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对接力度,市融资担保集团与40家银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其中35家合作银行签订二八分险协议。截至2023年5月,我市共有33家融资担保机构获得了《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金合计61.06亿元。其中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名单的公司8家,注册资本金合计25.39亿元。全市新增融资担保132.71亿元(含再担保),同比增长126.54%;在保余额361.22亿元(含再担保),同比增长175.15%。

下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多措并举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信贷供给。发挥市政金企融资对接服务工作专班作用,持续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银行行长县区行”活动,集中推介重点优质项目,促进银企深度合作。组织各银行机构开展“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活动,及时将行业融资需求发布至临沂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并推送至银行机构,定期调度、通报对接情况,提高融资对接实效。

(二)加强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一是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构建全覆盖的融资担保体系。借鉴外地市成熟经验,发挥市级国有担保机构的带动引领作用,采取市融资担保集团参股或控股设立县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子公司或分公司模式,构建以市融资担保集团为主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现市县一体运营;落实市级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持续补充和担保机构降费奖补等长效机制。督促县区政府加大对政府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力度,及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壮大县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二是加大分险落实,促进合作共赢。探索多样化的政银担合作机制,推动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签订并履行二八风险分担协议,按比例承担风险;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支持措施》要求,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体系内融资担保业务,进行相应的担保费补贴。加快推进我市再担保体系规划建设,在增资基础上加快市融资担保集团转型,大力发展比再担保、连带责任再担保等增信业务,通过国家、省、市三级再担保,有效分散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有效扩大担保覆盖面。三是完善激励考核机制,提升行业积极性。督促财政、国资等部门在对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时,要着重考核融资担保余额、放大倍数、扶持小微企业数量、担保费率等指标,降低对盈利性指标的考核要求;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纳入市级银行业考核办法,并予以通报;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继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开展经营情况专项检查、审计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活动,提高监管水平和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对融资担保业务量少的公司进行约谈,召开全市融资担保从业人员培训会和监管工作会等,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守规意识。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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