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81226761/jrb/2022-0000074  发布机构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6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6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2022-09-30   作者: 点击数:  



庄新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光伏发电行业是生态环保的新能源产业,是新经济的典型代表,已经成为我国绿色发展的重要支点,近二十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鼓励该产业的持续发展,但作为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光伏发电的发展一直受到融资问题的制约和困扰。

2018531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明确指出光伏发电要向无补贴平价上网过渡,同时进一步降低光伏发电补贴强度,这被业内称之为“531 新政”。“531 新政”后,银行出于风控考虑,大多暂停了光伏发电贷款,即便继续开展的也提高了门槛,加严了审核力度。由于光伏贷款对于光伏投资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预计达60-70%),“531 新政”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谨慎策略,使光伏发电进入“速冻”模式,很多项目陷于停顿。

我局在今后工作中,一是积极引导金融组织创新增信手段。银行信贷看重抵押、担保,分布式光伏不属于可抵押有形资产(主要是房产),存在内部增信手段不足的问题,客观上造成了很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难于满足银行贷款门槛的情况。设置针对光伏带有公益性质和政府的政策导向的专业保机制,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由政府出资设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提供支持,这种支持从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上都要优于直接的项目补贴,可以起到以点带面,小资金撬动大市场的杠杆作用。20223,我市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融资担保支持措施》,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对于直担业务,在银行、国家、省、市分险的基础上,代偿率不超过1%的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补偿,进一步强化风险补偿机制。二是拓宽融资渠道。202110月,我市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简称《实施意见》),启动我市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并出台了具体扶持措施。对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最高分阶段给予财政扶持1500万元,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最高给予财政扶持200万元,为省内市级层面最高扶持金额。同时,为激发中介机构服务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功服务企业上市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各获得最高50万元的财政支持。三是积极引导光伏企业纳入我局上市后备企业,从财务指标、股权架构、管理规范度、行业前景和上市进展5个维度,按照“培育一批、入轨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思路,对后备上市光伏企业进行动态梯队管理,建立贴合企业需求的立体化上市培育体系,推动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建设。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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